招标信息

华北测井2025年示踪剂监测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2025-04-0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北测井2025年示踪剂监测技术服务(FW-202503-00005),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华北分公司,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华北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在压裂施工中,为了更好的分层、分段,需建立地质甜点、工程甜点、分层/分段、产液特征之间的量化关系,亟待开展压裂示踪剂监测技术服务,明确产液剖面,指导分层分段,确保甜点区域可以得到充分的改造。

投标人与甲方进行联合作业。投标人需配合甲方完成:(1)结合目标井地质情况及压裂设计,编写非放射性示踪剂监测方案或井间注水示踪监测方案;(2)开展压裂或注采井间过程中的示踪剂监测施工服务(含施工所需材料、设备、人员等)及压后取样、送样;(3)开展样品及时检测及结果反馈,提供压裂后各段量贡献及返排情况的定量评价报告。

2.2招标范围:对采油厂选取井组进行示踪剂监测技术服务,包括方案编写、监测施工、定量评价等。

标段(标包)划分: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

项目预算金额:357万元 (不含税)。

控制价为不高于招标人与油田建设方实际结算金额的84%;招标人不做工作量承诺,以实际签认工作量作为结算依据。

2.3项目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4服务地点:测井华北分公司市场范围。

  2.5服务标准:达到采油厂地质(工程)施工设计要求,检测结果、评价报告通过采油厂验收。

2.6资金来源:直接成本。项目预算金额357万元(不含税),为全部服务费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营业执照的法人或法人的分支机构(应有总公司授权证明),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以下两种情形,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存在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管理关系的法人之间,只能有一家参加投标。具有政府安全管理部门或其授权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人员要求:为本项目至少配备有项目负责人1名,需为企业自有员工(附人员身份证、劳动合同、近三月的社保证明);至少配备现场作业人员2名。投标人中标后现场作业人员须具有井控证、硫化氢证、HSE证件方可上岗,需提供承诺。

3.3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不存在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提供承诺);投标人应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状况表。

3.4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分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5年04月02日至2025年04月07日内……报名。

4.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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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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