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节能阳江南鹏岛300MW海上风电2025-2026年度运营期保险项目框架协议采购招标公告
2025-04-02二、标段(包)编号:202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人(采购组织人):财务部
五、代理机构:兰州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六、项目概况:
(1)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项目概况:为规范保险事务,合理确定保险条件,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将开展中节能阳江南鹏岛300MW海上风电2025-2026年度运营期保险项目工作。本着“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对保险公司进行公开招标。保险经纪人为新时代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七、招标服务内容:签约财产一切险、机器损坏险、雇主责任险和公众责任险、沿海内河船舶保险、沿海内河船东保障和赔偿责任保险。其中雇主责任险和公众责任险由首席承保人独家承保,财产一切险、机器损坏险由首席承保人和从共人共同承担,首席承保人1家、从共人若干家。首席承保人申报财产一切险份额、机器损坏险份额份额之和不得低于40%,剩余份额由从共人承担。沿海内河船舶保险、沿海内河船东保障和赔偿责任保险由其中一家框架协议入围供应商负责。具体报价方案格式及要求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之规定。
八、招标服务主要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及第五章“招标人要求”。
九、招标服务工期或期限要求:自合同签订后1年。项目运营期保险服务期限为12个月:自2025年7月1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止;船舶保险服务期限为12个月:自2025年7月1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止。
十、招标服务地点要求:中节能(阳江)风力发电有限公司阳江南鹏岛海上风电海域和陆上资产辐射区域或招标人(需求人)指定地点。
十一、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机构或其授权的一家北京分支机构(授权书格式自拟),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中国保险监管机关核发的有效《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或《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1.2一个保险公司仅允许一个北京市分支机构参加本项目投标,且保险公司与其北京市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3首席承保投标人须在北京设有营业机构。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含)至今参与过国内海上风电项目的承保经验(首席承保人须具备首席承保经验,从共人须具备从共承保经验或首席承保经验。提供保单或协议证明,时间判定以保单或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
3.信誉要求:
3.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2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含)至今未与招标人发生过诉讼、纠纷,与其他大型企业统保项目采购人合作过程中未发生违法行为或不良记录(提供书面承诺,否则相关投标文件无效)。
4.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十二、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三、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十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5年04月02日到2025年04月11日23时59分59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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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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