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项目概况:
(一)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
(二)项目概况:托里风电场一至五期风力机全年定检133台次,完成一至五期半年定检133台次,全年合计266台次。风力机组成:一期:GE(型号GE1.5se)双馈风机20台,风机序号为A1-A10,B1-B10,二三期:东汽双馈风机(型号FD70B)47台,风机序号为:C1-C10,D1-D10,E1-E10,F1-F10,G1-G7。四五期:金风直驱风机66台,型号为金风1.5MW水冷型。 |
七、服务内容:供应商负责完成甲方托里风电场45台风力机组叶片巡视检查(检查方式要求空中吊篮方式)后根据巡检发现的缺陷结果,提交维修方案经甲方确认后开展维修工作。除采购人指定的45台风机叶片检查维修工作外,如在服务过程中发现其它风力机叶片出现问题后,供应商应及时进行登塔确认并出具相关检查报告待采购人确认后及时开展维修并出具维修报告,双方依据合同分项报价结合实际巡检、维修数量,经采购人现场负责人审批签字后据实结算。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及“第五章 采购人要求”。 |
八、服务主要技术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及“第五章 采购人要求”。 |
九、服务工期或期限要求:供应商需在合同签订生效后,收到采购人书面或邮件通知后10个自然日内入场开展作业,并于入场后3个月内完成此项服务,如因大风或者低温天气等不可抗力时间相应顺延。并在叶片排查、维修工作完成后10日内供应商提交盖章版叶片排查及维修报告,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并签署验收单(验收单以采购人公司内部OA验收单为准),如因大风或者低温天气等不可抗力维修时间相应顺延。 |
十、服务地点要求:托里风场位于乌鲁木齐市乌鲁木齐县,风电场中心位置距乌鲁木齐市50km,海拔高度998米。距离化肥厂10km(具体位置由采购人指定)。 |
十一、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财务要求: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等证明材料,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3.业绩要求: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含)至今累计具有100台(含)以上风机叶片维修(或巡视)服务业绩或300支(含)以上风机叶片维修(或巡视)服务业绩(注:1)提供合同证明,业绩时间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2)业绩合同台数数量可与支数数量换算后累计计算,单项合同不重复计算,换算比例“台数:支数=1:3”,如为其他比例,且合同不能体现,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询比。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 |
十二、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十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
(一)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4月02日 到 2025年04月07日23时59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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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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