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鹤裕服装厂冷库建造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2025-04-022.1项目名称:齐齐哈尔鹤裕服装厂冷库建造项目(二次)
2.2建设地点:齐齐哈尔监狱后勤监区。
2.3建设规模:建筑面积130.32平方米,详见工程量清单包含所有内容。
2.4计划工期:采购人或监理人发出开工指令之日起60日历天。
2.5质量标准:合格。
2.6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7最高限价:261721.39元
2.8保修期: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年。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承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及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2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及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3信誉要求(提供承诺书或截图加盖公章):
(1)供应商、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
(2)供应商、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供应商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3.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4月3日9:00至2025年4月7日16:00(北京时间)……下载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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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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