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第八师石河子市市政供热管道及设施更新(换热站)改造项目(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2025-04-02

一、招标条件:

  本第八师石河子市市政供热管道及设施更新(换热站)改造项目已由 第八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师发改投资发〔2025〕73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招标人为第八师石河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八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石河子市

  3.工程规模:换热站土建及设备维修改造58座;更换西三路架空管网补偿器54台、北三路管沟管网补偿器34台、南一期架空管网补偿器76台,更换阀门28台,更换过路管道60米,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供货期(天)

E660

第八师石河子市市政供热管道及设施更新(换热站)改造项目(初步设计)

第八师石河子市市政供热管道及设施更新(换热站)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所有内容(含建性详细规划方案编制、初步设计深度满足施工图设计条件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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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1.资质等级及范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本项目所需设计能力;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并且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管道 GB2)。投标人的企业相关信息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可查询;中标人若为疆外企业,需在开工前登录新疆工程建设云(网址:http://jsy.xjjs.gov.cn)或兵团建筑业监管信息化工作平台(网址:http://jzy.xjbt.gov.cn)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2.财务要求:三年(指 2022 年度、 2023年度、 2024 年度。) 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 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尚未完成 2024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可提供 2021 年度、2022 年度、2023 年度;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企业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4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市政工程设计类似项目业绩不少于一项(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意向性协议或框架协议不予认可。)企业类似业绩可同时用于项目负责人业绩。4.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近三年(2022年4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市政工程设计类似项目业绩不少于一项(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意向性协议或框架协议不予认可。)项目负责人业绩可同时用于企业类似业绩。5.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应具备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或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7.单位负责人存在交叉持股或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投标无效。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须知(登录后查看)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5年04月03日 00时00分至 2025年04月09日 23时59分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4月23日 10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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