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桑植县珠玑塔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区内原矿石运输服务二次招标公告
2025-04-021.1 项目名称:湖南省桑植县珠玑塔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项目
1.2 招 标 人:桑植雷鸣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1.3 项目业主:桑植雷鸣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
1.5 项目出资比例:100%
1.6 公告次数:本公告为一次流标后的二次公告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湖南省桑植县珠玑塔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区内原矿石运输服务
2.2招标项目编号:GN2
2.3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招标项目标段编号:GN2
2.5招标范围:矿山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矿山采用分装分运的方式将原矿石由采区运输至矿山生产线碎石加工区,运矿距离约1.3公里。此次原矿石运输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矿权开采范围内各开采平台至破碎机头破口的矿石运输及其矿区相关的临时道路、临时场地的清表排土运输工作,包括但不限于(1)矿区矿石运输主干道、支路、临时道路的建设使用及维护、清表剥离的排土运输及排土场场区的推土、打堆、维护;(2)运输设备存放和检修场所的建设、维护等工作内容;(3)各平台联络道路宕石转运;(4)招标人安排的其他运输工作。
2.6项目类别:运输服务
2.7服务期:36个月,合同一年一签。合同签订后一年,经招标人考核合格,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如考核不合格,招标人出具书面限期整改意见,投标人限期内未完成整改,不再续签合同。合同履行期间因政策原因或其他特殊原因造成无法生产或要求停产的,合同提前终止,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招标人提出赔偿等相关诉求。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经营范围满足项目要求;
3.3业绩要求: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年运输量不低于40万吨/年的矿石运输业绩(提供以下扫描件:合同关键页+对应合同的任意一张运输服务发票+对应矿山采矿许可证)或道路运输业绩(提供以下扫描件:合同关键页+对应合同的任意一张运输服务发票+年度运输量统计证明文件(加盖业主公章));
3.4车辆设备及人员配备:
(1)本项目接受投标人以自有、融资租赁方式或租赁方式投入运输车辆。要求能根据矿山产能随时调配车辆,拟投入适合建筑石料矿石运输使用的重型自卸车(载质量25吨及以上)不少于 5台,车辆出厂时间(以合格证载明的发证时间为准)不早于 2022年4月1日,并合法上牌。
自有车辆及融资租赁采购车辆提供采购合同(融资租赁合同)、车辆购置发票、车辆合格证、有效的车辆行驶证等(以明确车辆品牌、型号及核定载质量);租赁车辆提供车辆租赁合同、车辆合格证、有效的车辆行驶证等(以明确车辆品牌、型号及核定载质量);拟投入全新车辆设备以意向采购合同时间为准,需明确车辆品牌、型号、核定载重及车辆交付时间;
拟投入人员不低于7人(驾驶员5人,管理人员1人,维修保障人员1人),驾驶员所持驾驶证级别B2或A2,取证时间不少于五年;
3.5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开标当日现场查询“信用中国”网站为准);
3.6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4月2日9:00至2025年4月14日17:00止(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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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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