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2025年许昌卷烟厂醇化库建设桩基检测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许昌卷烟厂2025年许昌卷烟厂醇化库建设桩基检测项目,招标人为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许昌卷烟厂,资金来源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25年许昌卷烟厂醇化库建设桩基检测项目

2.2招标编号: 202504310007 

2.3项目概况:2025年许昌卷烟厂醇化库建设桩基检测项目需按照国家规范和设计要求对醇化库桩基进行检测,并按要求提供检测报告及其他相关服务,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 1 个标段。

2.5招标范围:

标段

服务内容

单位

数量

中标人数量

1

桩基检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低应变检测、单桩的竖向承载力检测以及设计图纸要求及工程现场需要的全部内容等,并对所有检测出具正式桩基检测试验报告。

1

1

2.6 服务期限:桩基检测拟分为两个阶段进行,试桩检测阶段服务期限为20天,工程桩检测阶段服务期限为从第一根工程桩满足检测条件开始后30天(每个阶段开工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如遇施工中断,经甲方书面认可后,工期顺延)。

2.7 服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规范标准及招标人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验收。

2.8服务地点:许昌卷烟厂厂区。

1.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合法的主体资格相关证照。

3.1.2其他: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含地基基础工程检测项)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资质证书(地基基础);同时具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证书附表中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范围检测产品/类别应满足本次招标范围检测需求,且证书合法有效);

3.1.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职业资格证书,并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同时提供与投标单位签订有效的劳务合同及近半年以来任意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项目负责人在本项目桩基检测期间,不得同时在其他项目任职(出具承诺书,格式自拟)。

3.2财务要求:

3.2.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3年或2022年-2024年)经具备资格要求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如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以成立之年起;若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2.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企业近半年以来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缓)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3信誉要求:

3.3.1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最近三年内(以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往前推36个月,成立年限不足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被列入招标人或招标人主管单位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行贿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被列入招标人或招标人主管单位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同时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中标后不发生转包、违法分包行为。

3.3.2投标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无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并加盖公章,投标人最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查询指南:进入网站首页注册登录→点击高级搜索→打开案由→选择刑事案由→贪污贿赂罪→选择“单位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在“当事人”一栏输入单位全称分别进行查询,选择“行贿罪”,在“当事人”一栏输入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姓名进行查询。

3.3.3投标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信用良好,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并加盖公章。投标人(企业)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指南:进入网站首页→打开“信用服务”→点击相应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输入单位全称进行查询;投标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指南:打开“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点击相应的“失信被执行人”输入企业及组织机构代码(已办理“多证合一”的投标人,输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中第9-17位)、企业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输入组织机构代码一栏)、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姓名及身份证号(共计4项,无委托的共计3项)进行查询。

3.3.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单位基础信息及股东组成网页查询结果,并加盖公章;没有股东信息的,提供从“天眼查”系统打印的股东股权信息查询结果,并加盖公章。

3.4投标单位需要对以上内容作出承诺,并出具《承诺书》(详见附件)。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5 年 04 月03日至2025年 04月10日,每日00:00:00时至23:59:59时(北京时间)。招标文件售价300元/项目。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的上传截止时间:2025年 04 月24日09:30时(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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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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