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机关门诊部药品及卫生材料供应商遴选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02本招标项目陕西省人民政府机关门诊部药品及卫生材料供应商遴选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陕西省人民政府机关门诊部。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遴选药品供应商5家,预估年供应金额250万元;卫生材料供应商1家,预估年供应金额10万元,具体要求及明细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药品
002卫生材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药品:
3.1投标人应具有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2投标人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人参加投标的,应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3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
3.4投标人应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已缴存的上年度(2024年)至今任意一个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3.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已缴纳的上年度(2024年)至今任意一个月份的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6财务状况证明:提供经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备案赋码的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7投标人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
3.8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002卫生材料:
3.1投标人应具有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2投标人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人参加投标的,应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3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
3.4投标人应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已缴存的上年度(2024年)至今任意一个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3.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已缴纳的上年度(2024年)至今任意一个月份的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6财务状况证明:提供经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备案赋码的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7投标人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
3.8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04月03日09时00分00秒---2025年04月08日09时00分00秒;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标段,售后不退。5.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4月23日09时3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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