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水城区户用分布式光伏项目投资主体优选(三片区)比选公告

2025-04-02
1、比选条件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局关于《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全力推进水城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高质量发展,助力构建新型电力系统,为进一步加快水城区户用分布式光伏项目实施步伐,着力改善当前我区户用分布式光伏项目市场主体杂、项目体量小、实施质量差的现状,促进项目充分利用、促进消纳、依法依规建设,对全区户用分布式光伏项目实行分片实施,并对开发主体实行优选,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原则,坚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原则,现对水城区户用分布式光伏项目投资主体优选(三片区)进行公开比选。组织本次比选单位为:六盘水市水城区能源局,欢迎国内对本次比选活动有兴趣的投资主体前来参加优选比选活动。

2、项目总体要求

本项目实施范围为户用分布式光伏指将光伏组件安装于家庭住宅屋顶(或院落),充分尊重百姓意愿,以收益共享为主要方式,全力调动村民和投资企业双方积极性,切实保障农民合法利益,使光伏发电更多惠及农村农民,赋能乡村振兴。对全区户用光伏项目实行分片区实施,有序整体推进方式,有利于增加农户收益、助力实现水城区乡村振兴;有利于实现分布式光伏资源开发整区推进,项目规范化、集约化建设;有利于助推水城区能源产业转型升级,助推全区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

3、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3.1项目名称:水城区户用分布式光伏项目投资主体优选(三片区)

3.2 建设地点:水城区果布戛乡、顺场乡、花戛乡(由参选投资主体在指定区域内自行与农户签订合同实施)。

    3.3资金来源:项目资金由投资主体自行负责全款出资,完善项目建设并投入使用。

3.4投资规模:三片区预测装机规模约15MW,预计总投资约为4200万元;实际装机规模及投资金额以最终建设为准。

3.5质量要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应当严格执行设备、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等相关管理规定和标准规范质量要求;

3.6计划实施时间:以获得能源局备案之日起计算30日内开工建设。

4.参选单位资格要求

4.1一般资格要求: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⑦ 参选单位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4.2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

5.报名时间及获取比选文件时间

5.1请有兴趣的投资主体(参选单位于2025年4 月3日至2025年4月11日(早上9:00——12:00,下午14:00——17:00……领取比选文件。

6.响应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比选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 4 月 15 日14 时 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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