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电网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2025年退役车辆委托处置服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2025-04-02本采购项目南方电网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2025年退役车辆委托处置服务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人为南方电网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2.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2.1项目概述:为保障2025-2026 年南方电网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公司在深圳、广西地区的退役车辆处置工作的高效开展,拟采购退役车辆委托处置服务。
2.2采购范围:(1) 服务范围:在合法交易机构对退役车辆进行处置,含政策咨询服务、线上展示、公开拍卖、交割过户、报废处理等全流程服务。
(2) 采购量上下限:实际采购金额在预估采购金额的(-20%,50%]范围内。
招标公告所列采购金额是预估量,最终以实际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发生的采购量为准,框架协议结束时的最终分配金额与预估金额可能存在一定偏差。
2.3项目实施地点:深圳。
2.4采购分类:框架(框架采购有效期两年)。
2.5项目类别:服务。
2.6标的清单:
序号 |
标的 |
概算金额(万元) |
标包名称 |
标包金额(万元) |
最高投标限价 |
招标文件收取费用(元) |
投标保证金(元) |
1 |
委托处置服务 |
30.00 |
委托处置服务 |
30.00 |
详见报价文件 |
不收取 |
不收取 |
说明:
框架招标有效期:
(1) 协议期:两年。
(2) 协议期内:供应商实际采购量达到需求预测量上限时,即终止该供应商的框架协议。
(3) 协议期内:供应商实际采购量未达到需求预测量下限被取消中标(分配)资格的,除有特殊采购需求情形外,自被取消中标资格之日起供应商合同自动终止。
(4) 协议期届满:供应商实际采购量在承诺采购量上下限之间的,按期终止框架协议。如采购人因业务需要,可延长协议有效期限六个月,最大采购量不得超过上限。
(5) 协议期届满:供应商实际采购量未达到采购量下限的,应延长协议有效期限六个月。延期期间如达到承诺采购量下限,则合同自动失效。
(6) 延长期满仍未达到下限,或供应商被取消中标(分配)资格的,自动终止框架协议。
(7) 如本框架招标结果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无有效框架招标结果,则本次招标结果有效期自中标及签约之日起计算。
(8) 如本框架招标结果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上一框架招标结果未结束,则本次招标结果有效期自上一个招标结果结束之日起计算。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非法人组织,提供主体资格合法存续的证明文件;分支机构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授权,授权应加盖委托人公章且委托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不接受自然人参与。 |
2 |
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2022-2024年报告。如2024年报告未发布,则提供相关原因声明及2021-2023年报告;成立时间不足的按实际成立时间提供),审计意见非“否定意见”或非“无法表示意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事业单位应提供2022-2024年经批准的财务报表,如2024年报表未发布,则提供相关原因声明及2021-2023年报表;成立时间不足的按实际成立时间提供) |
3 |
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失信记录,没有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没有被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列入供应商处罚黑名单或供应商处罚预警名单。 |
4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包(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报价。 |
5 |
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
3.2专用资格要求
专用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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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内容 |
关联标的/标包/标段 |
1 |
经国资委办公厅组织相关部门和中央企业进行评审的从事中央企业实物资产转让业务机构,名单详见:《关于调整从事中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业务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国资厅产权[2020]333号)。 |
委托处置服务 |
4.采购文件获取
获取开始时间:2025年4月2日18时00分00秒
获取结束时间:2025年4月8日18时0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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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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