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诗玛沉浸式演艺项目招选运营合作商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4-021、 竞争性磋商具备的条件
本项目为阿诗玛沉浸式演艺项目招选运营合作商,项目业主为云南石林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采购人为云南石林旅游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开展竞争性磋商的条件,欢迎有兴趣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竞争性磋商。
2、项目概况与竞争性磋商范围
2.1 项目概况:为了进一步挖掘石林民族文化内涵,丰富石林文化旅游产品,提升广大游客旅游体验,云南石林旅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林旅游集团)拟投资建设阿诗玛沉浸式演艺项目,通过现代科技为传统文化赋能,全新打造一台以讲述“阿诗玛”故事为主题的演艺节目。演艺项目位于石林兆丰投资有限公司所属的阿诗玛文化城 9#、9-A#楼,经营面积 5900 平方米,设计观众席座位约 1000 个。目前,剧场改造正在施工,投资约 5000 万元的演艺项目设施设备(含演出舞台机械系统、灯光系统、音响系统、投影系统、LED 屏等演艺专业设备采购安装)已完成招标,施工单位正在进行二次深化设计和设备生产。
为了确保演艺节目质量并符合文旅市场需求,整体提升项目盈利能力,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经上级批准,石林旅游集团计划面向社会招选专业的文旅演艺运营机构与石林旅游集团合作共同运营本项目。
2.2 合作模式:石林旅游集团负责投资建设阿诗玛沉浸式演艺项目设施设备并持有相应资产。中标合作商与石林旅游集团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由合资公司向石林旅游集团整体承包本项目设施设备资产并承担支付承包经营费,合资公司负责项目整体运营。具体合作条件及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 2.3 项目实施地点:石林县阿诗玛文化城。
2.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5 磋商范围:包括且不限于聘请专业团队编创演艺节目剧本、舞美、音乐,招聘演职人员,购置服装、道具等,策划并执行项目销售运营方案,演艺项目日常经营管理以及剧场范围内的商铺经营等。
注:采购人保留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调整招标范围的权利,中标人应继续提供服务,不能因此提出任何索赔。
2.6 运营管理期限:10 年(自演艺项目实际出票之日起计算)。
2.7 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省市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运营管理协议,提供优质、持续、高效的运营管理服务,最终满足采购人要求。
2.8 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2.9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为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
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并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运营能力,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
项目运营管理的能力(附承诺函)。
3.2财务要求:提供近年(2021年至2023年)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若供应商成立不足3年的,则提供成立以来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若供应商成立不足1年的,则无需提供。
3.3 信誉要求:
2022 年至今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
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自行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名单并提供截图。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网上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03 月 28 日至 2025 年 04 月 03 日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4.2 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400.00 元/份,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提交
5.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 年 04 月 07 日下午 14 时 00 分……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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