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第十三师新星市新星经济技术开发区集中供热供汽建设项目(三期)资格预审公告

2025-04-02
一、招标条件

本第十三师新星市新星经济技术开发区集中供热供汽建设项目(三期)(已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十三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师发改发[2022]35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政府专项债及自筹,招标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新星市新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潜在申请人提交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登录后查看)

3.工程规模:规模新建蒸汽管道4605m,新建凝结水回水管道4598m,减温减压站一座、廊架及相关附属工程。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可领取文件主体身份类型

(登录后查看)

第十三师新星市新星经济技术开发区集中供热供汽建设项目(三期)

全套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工作内容(包括招标文件、设计变更、工程量清单、招标补充答疑所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

施工单位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申请人条件:

1、资质等级及范围:申请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及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级别GB2级或级别GC2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在本次投标期间未发生被有关部门暂扣情况。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由企业承诺项目负责人无在建施工项目);安装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焊接或者暖通等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

3、财务要求:近三年(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等(新成立公司如不能完整提供三年财务审计报告,需提供现有的财务审计报告并附情况说明加盖申请人公章)。

4、(1)申请人业绩要求:近三年(自2022年4月1日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不得少于1项(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是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候选人公示(或中标结果公示)、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文件。

5信誉要求:

5.1企业在3年内(自2022年4月1日起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没有出现关、停、并转等不良经营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况。

5.2企业在3年内(自2022年4月1日起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监管部门明确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通报、通知及行政处罚且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时仍在有效期内的。

5.3在3年内(自2022年4月1日起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没有谋取及骗取中标记录被通告处罚,没有因严重违约而解除合同,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没有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而受到相关部门处罚等问题。

5.4企业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失信惩戒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站截图)。

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数量不超过 2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各方权利义务,根据联合体协议分工由负责施工的成员作为联合体牵头人。投标人应当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

8、其他说明: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四、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的形式,凡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均为合格的申请人。

五、资格预审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5年04月03日00:00:00至2025年04月12日23:5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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