噶尔县门士乡门士村四组农田集中连片整治及水渠配套建设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02本噶尔县门士乡门士村四组农田集中连片整治及水渠配套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家投资,招标人为噶尔县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土地平整474.7亩,捡石机捡石474.7亩,土壤修复剂采购及播撒474.7亩,深耕深翻474.7亩,采购及播撒农家肥474.7立方米,修建机耕道3450米,新建0.5*0.5m混凝土渠道1067米,新建0.4*0.4m混凝土渠道3475米,新建梯形土渠(0.5*0.5m)2490.00米,渠系建筑物及配套建筑物531座,液压反转梨2台。(具体建设内容以施工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噶尔县门士乡门士村四组农田集中连片整治及水渠配套建设项目:
2.1项目建设性质:新建。
2.2建设地点:噶尔县门士乡门士村四组。
2.3建设内容及规模:土地平整474.7亩,捡石机捡石474.7亩,土壤修复剂采购及播撒474.7亩,深耕深翻474.7亩,采购及播撒农家肥474.7立方米,修建机耕道3450米,新建0.5*0.5m混凝土渠道1067米,新建0.4*0.4m混凝土渠道3475米,新建梯形土渠(0.5*0.5m)2490.00米,渠系建筑物及配套建筑物531座,液压反转梨2台。(具体建设内容以施工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2.4建设工期:154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包含的所有内容。
2.6标段划分:全一标段。
2.7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国家投资,资金已落实。
2.8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噶尔县门士乡门士村四组农田集中连片整治及水渠配套建设项目: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拟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经理需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水安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须在《全国或西藏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进行企业注册,且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完善企业信息程度达到85%及以上(包括:基本信息、资质信息、人员信息、工程业绩、信用评价、良好行为、不良行为)与平台截图信息一致;投标人在《全国或西藏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中录入的信息(包括:基本信息、资质信息、人员信息、工程业绩、信用评价、良好行为、不良行为)与平台截图信息一致。
3.4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本标段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001噶尔县门士乡门士村四组农田集中连片整治及水渠配套建设项目:
获取时间: 2025-04-02 18:00 -- 2025-04-10 23:59, 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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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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