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及试剂、耗材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4-02项目编号:SHZB
项目名称: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及试剂、耗材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包号 |
名称 |
数量 |
最高限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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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设备 |
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 |
2 |
6000元 |
耗材 |
反应杯 |
/ |
1000元/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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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剂 |
凝血酶—抗凝血酶Ⅲ复合物测定试剂盒(化学发光免疫分析法) |
/ |
45.6元/人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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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纤溶酶原激活物—纤溶酶原激活物抑制剂—1复合物测定试剂盒(化学发光免疫分析法) |
/ |
65元/人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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纤溶酶—α2纤溶酶抑制剂复合物测定试剂盒(化学发光免疫分析法) |
/ |
57元/人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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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栓调节蛋白测定试剂盒(化学发光免疫分析法) |
/ |
57元/人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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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洗液 |
/ |
200元/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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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自动免疫检验系统用底物液 |
/ |
360元/瓶 |
采购需求: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设备:合同签订后30天内供货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调试并通过验收;
耗材: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服务期为3年,合同一年一评一议,经评议不满足采购人需要的,采购人有权无责终止合同;
试剂: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服务期为3年,合同一年一评一议,经评议不满足采购人需要的,采购人有权无责终止合同。
本项目□接受☑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所投货物属国家强制且已开办注册登记业务的,供应商须按照《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号)的规定提供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附表,需提供附表)。供应商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按照《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号)的规定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
4.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自2025年04月03日起至2025年04月10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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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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