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门头沟区生活垃圾转运站及环卫车辆中心工程配套设备项目垃圾压缩转运及辅助系统招标公告

2025-04-02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门头沟区生活垃圾转运站及环卫车辆中心工程配套设备项目

预算金额:2452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2452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标的名称

采购包预算金额(万元)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

门头沟区生活垃圾转运站及环卫车辆中心工程配套设备项目-垃圾压缩转运及辅助系统

2452

1

采购门头沟区生活垃圾转运站及环卫车辆中心工程配套设备项目-垃圾压缩转运及辅助系统,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甲方下达供货指令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供货并安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是■否;

3.2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3.2.1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

3.2.2本标段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的法人实体,具备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04-03 至 2025-04-10 ,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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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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