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第八师石河子市艺术剧院设备更新项目二标段(舞台机械及控制系统)招标公告

2025-04-02
一、招标条件:

  本第八师石河子市艺术剧院设备更新项目已由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师发改投资发[2025]108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政府,招标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艺术剧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八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石河子市

  3.工程规模:更换消防设施设备、舞台灯光、音响、显示设备、舞台机械等设备及相应控制系统。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供货期(天)

E6608004006250202001002

第八师石河子市艺术剧院设备更新项目-二标段 (舞台机械及控制系统)

更换消防设施设备、舞台灯光、音响、显示设备、舞台机械等设备及相应控制系统(具体招标内容及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第五章 供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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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1.资质等级及范围:投标人须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形式组织;2. 具备有效期内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证书,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投标能力。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4.财务要求:提供近一年(近一年是指2024年度,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2024年度审计,则最近一年是指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5.信誉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及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6.其他要求:(1)单位负责人存在交叉持股或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投标无效。(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3)投标人不得存在新兵办发[2021]100号文“兵团办公厅关于印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十九条、第二十条予以限制的情形;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须知……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5年04月03日 00时00分至 2025年04月08日 23时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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