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呼和供电段赛汗至朱日和、齐哈至二连贯通线大修工程项目采购公告

2025-04-02
一.招标条件

受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呼和供电段 委托, 现就 赛汗至朱日和、齐哈至二连贯通线大修工程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二.招标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件2。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或者其他组织且存续经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要提供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代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具备施工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资格和履行合同能力等。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及其他要求。

5、本条未列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投标人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7、资质要求:具备铁路电务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资质。

8、投标人须具备签订施工安全协议和施工方案审批的能力,承担10kV电力线路及高、低压电缆施工中与沿线政府及牧民协调工作,以及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各种风险并做出承诺。

9、投标人近3年独立承担过至少3项类似铁路项目的业绩(合同复印件),且具有邻近铁路营业线施工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施工资金必须专款专用。

10、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企业未处于亏损经营状态或破产状态,未被责令停业,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

10、项目经理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相应任务的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备相关专业一级建造师专业资格证书,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备3年以上项目经理工作经验,3年以上铁路类似项目管理工作经验,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维修)负责人和施工项目经理、副经理,安全、技术、质量等主要负责人以及施工单位的安全员、防护员、联络员、带班人员和工班长应经过营业线施工安全培训,并有国铁集团各局建设部发放的培训合格证书。

11、信用、信誉要求:近三年内未发生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者严重违约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自身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在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3年内不得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及其投标所列主要技术服务人员未被列入国家铁路局《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公布管理办法》 “黑名单”且在公布期;未被纳入国铁集团“黑名单”且在公布期限内;投标文件中所列主要技术服务人员未处于国铁集团重大不良行为公布期;近三年未受到国家行政或行业主管部门限期整改及以上处罚的;投标人及投标人法人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在交递投标文件之日起前3年内不曾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自行承诺,附官方网站查询页并盖单位章。

12、投标单位须在人员、设备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并确保11月30日前完工。

13、投投标单位应对作业现场进行查勘,需熟悉和掌握现场环境及作业情况,并根据现场查勘情况制定作业实施方案,但不得因此使招标单位承担有关责任和蒙受损失,勘探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现场勘探完毕,由招标单位出具现场勘探证明,未经过现场勘探的单位将取消中标资格。

14、投标人提供的资格性审查承诺书应声明: 是否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是否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是否在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是否在近一年内本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拟供项目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是否被国铁集团暂停接受其参与各类项目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其相应项目。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从 2025 年 4 月 3 日 8 时 30 分 起至 2025 年 4 月 10 日 17 时 00 分 (北京时间)(报名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止公开出售。报名截止时间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相同。

提出澄清截止时间:2025 年 4 月 12 日 17 时 00 分 (北京时间)

答疑截止时间:2025 年 4 月 12 日 17 时 00 分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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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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