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胜利能源2025年-2028年地面生产系统抑尘除尘设施维保服务招标公告

2025-04-02

第一章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胜利能源2025年-2028年地面生产系统抑尘除尘设施维保服务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1)国能北电胜利能源有限公司储运中心三座一级破碎站、两座装车站干雾抑尘设施和三座一级破碎站卸料口封闭抑尘设施的维修保养业务。

(2)国能北电胜利能源有限公司储运中心地面生产系统胶带机转载点除尘设施、室内除尘及地面扫灰设施的维修保养业务。

(3)国能北电胜利能源有限公司储运中心电厂输煤系统胶带机转载点除尘设施、室内除尘及地面扫灰设施的维修保养业务。

(4)国能北电胜利能源有限公司储运中心风选车间内及相应配套胶带机转载点除尘及地面扫灰设施的维修保养业务。

(5)国能北电胜利能源有限公司储运中心干选系统除尘设施的维修保养业务。

2.1.2项目概况:

(1)储运中心生产系统包括地面生产系统、电厂输煤系统、风选系统、干选系统及后期待建设备。

(2)用于生产现场抑尘、除尘设备包括:地面扫灰设备24套、除尘设备145套、装车站干雾抑尘设备2套、破碎站干雾抑尘设备3套。

(3)后续待建系统除尘设备暂定地面扫灰7套、除尘设备20套,装车干雾抑尘系统1套、翻带间防尘卷帘5套。

2.2服务期:设备日常维护计划工期为36个月,自合同签订后从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算。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4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除尘系统或者抑尘设施的安装或者改造或者维保合同业绩(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50万元)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履约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份除尘系统或者抑尘设施安装或者改造或者维保项目项目经理工作的经验。证明材料可以是投标人业绩投标文件中人员组织配置清单,或者具有最终用户或合同甲方盖章的施工组织方案人员组织清单或者其他证明材料。

(2)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在册正式人员,提供连续的6个月(2024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社保缴纳证明(社保机构出具或社保网站截图并加盖社保机构公章)。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4-03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4-08 16:0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7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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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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