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工程内容: 对劲松七路进行整治,实施范围为南起滁州路,北至株洲路,道路长度约650米,包括翻建沥青混凝土路面约13100平方米,人行道荷兰砖铺装约500平方米及检查井起垫加固等。
2.招标内容:
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工程施工及缺陷责任期保修工作(详见工程量清单)。
标段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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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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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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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控制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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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分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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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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劲松七路(滁州路-株洲路)道路整治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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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428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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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投标单位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三、项目负责人要求
1、要求承担本工程负责人应为投标人正式人员,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2、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
3、投标时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标段要求
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六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有限数量制,合格投标人在13家(含13家)以下时,应全部参加投标。合格人超过13家时,招标人可按资格后审得分由高到低选取前13家(第13家得分相同时均应选取)投标人参加投标。
七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八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1、投标人参加投标无须具备同类工程经验。
2、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参加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在资格审查打分或商务标书评审打分时相应评分项不得分。
3、同类工程界定:单项工程合同额在5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单独的景观绿化、亮化工程除外)。
九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04-23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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