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太原市龙城污水处理厂建筑工程劳务分包标段1至标段4招标公告

2025-04-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太原市龙城污水处理厂建筑工程劳务分包标段1至标段4已具备招标条件。为确保该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现对该项目劳务分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山西省太原市
其他:                                    

2.2 招标范围
标段1:
标段1在36-37轴之间后浇带东侧,S-T轴之间后浇带北侧,28-29轴之间后浇带东侧,43轴西侧,AS轴南侧之间区域;主要为I区(污泥处理区)全部/II区(预处理区)全部及III区(生物池区)局部。
标段2:
标段2在1轴东侧、28与29轴之间后浇带西侧,S-T轴之间后浇带北侧,AS轴南侧之间区域,主要为III区(生物池区)局部/IV区(二沉池区)局部/Ⅵ区(滤池+出水区)大部。
标段3:
标段3在1轴东侧,36-37轴之间后浇带西侧,S-T轴之间后浇带南侧,A轴北侧之间区域,主要为III区(生物池区)局部/IV区(二沉池区)局部/V区(磁混凝+中提区)全部/Ⅵ区(滤池+出水区)小部。
标段4:
标段4为箱体外构建筑物;主要有进水泵房、综合车间及液氧站。
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4个标段
总进度计划要求: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4月18日-计划完工日期2025年8月31日。总实施工期135日历天;
在满足项目总进度计划的基础上,重点控制基础至主体封顶的时间,即此阶段性工期为120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面向招标人分包商库内的合格分包商。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所有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

3.4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不得参与本标段的投标:
(1)列入中交集团范围内的D 级分包商;
(2)列入中交集团管控名单且在管控期限内的分包商;
(3)列入中交集团黑名单且处于禁入有效期内的分包商;
(4)列入中交集团重点关注名单且处于整改期内的分包商;
(5)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有严重失信记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3.5  其他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及图纸获取截止时间:2025年4月3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4月15日14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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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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