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德县消防救援大队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3-31项目名称:绥德县消防救援大队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2.2829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2.2829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绥德县消防救援大队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 1 项,项目概况:详见 竞争性磋商 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 《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 5 )《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 6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 7 )《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 8 )《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号);
( 9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采发〔2022〕5号);
( 10 )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及2023年度企业年度报告书;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审计后完整有效的2023年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须提供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近三个月内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或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01月01日至今已缴纳的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01月01日至今已缴纳的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银行缴费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或承诺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01日至2025年04月08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4月1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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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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