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某部路面黑化工程
二、项目编号:2025
三、项目概况:
我部就以下项目公开招标,资金已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供应商参加投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
本次采购内容为某部路面黑化工程,包含面积约7500㎡的沥青铺设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1.2招标内容:
项目名称:某部路面黑化工程
项目编号:2025-JWJSSQ-G1004
项目预算:50万元人民币(含税)
项目地点:宿迁市宿城区
1.4工期及质保期
工期:10日历天(如遇不良天气可顺延)。
质保期:2年,自工程终验合格之日起计算。
1.5质量标准:合格,达到国家及行业验收标准。
1.6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含税)为人民币肆拾玖万捌仟柒佰陆拾肆元捌角柒分(¥:498764.87元),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注:投标人投标报价已包含但不限于人工费、设备费、交通费、保险、税费以及其他成本、费用,除此以外,招标人无需再向中标人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2投标人须为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除外)。
2.3投标人须具备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履约能力,能够满足本次项目招标文件中提出的相关重要技术要求和服务标准(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声明)。
2.4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声明)。
2.5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声明)。
2.6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分包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采购活动(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声明)。
2.7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8投标人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9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同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证),且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并在投标时提供投标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1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10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2.10.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仅限于以下情形:
(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同时在其他单位担任了法定代表人。
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起,上述情形不因其之后被撤销或者更正而改变投标人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认定结果。
2.10.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2.10.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2.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得分包、转包(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4.1申领时间:2025年04月03日至2025年04月10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 至 17:30(申领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4.2申领地点:(登录后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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