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广昌县城市涝区排涝能力提升建设项目二标段(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劳务分包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03
一、项目名称:广昌县城市涝区排涝能力提升建设项目二标段(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劳务分包项目。

二、本项目投资:暂定320万元(最终结算价为结算评审确认后的总价下浮8%)作为最高控制价,在实施期间遇到相关政策调整,结算及支付做相应调整。

三、遴选范围:

1.遴选内容:施工图内及工程量清单中的劳务部分及施工所需一切机械设备。

2.计划工期:365日历天(以遴选人签署的开工令时间起计算)。

3.工程建设地点:抚州市广昌县城区。

4.工程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排水工程改造长度4553米,检查井124座,双篦雨水口129座,道路改造工程590米。

5.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质量验收与评定合格等级或以上。

6.安全要求:无安全事故。

四、应答资格条件:

1.应答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2.应答人在应答截止日不处于被责令停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被宣告破产、财产被接管、冻结等状态,不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答资格条件的情形。

3.应答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遴选项目应答。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中选后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

5.未被抚州市和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

五、遴选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不提供纸质遴选文件,电子遴选文件获取方式:有意向的应答人请于2025年4月3日至2025年4月10日获取电子遴选文件及其它资料,未获取电子遴选文件及其他材料的不能参与本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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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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