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衡阳县第二人民医院室内空气治理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02
3.本次招标上限:473802.28元

4.服务完成时间:60天

5.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6.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7.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8.采购项目内容与数量:

包名

标的名称

采购上限(元)

建筑面积(㎡)

治理面积(㎡)

1

室内空气治理

473802.28

36249.43

25985.5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无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从2025年4月2日起至2025年4月10日 17:00止,每日上午9:00时到12:00时,下午15:00时到17:00时(北京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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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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