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油绍兴诸暨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服务招标公告
2025-04-03项目名称:中海油绍兴诸暨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服务
工程项目名称:中海油绍兴诸暨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服务
项目概况:据国家、地方政府、行业的规范要求,深入项目建设涉及区域,开展现场踏勘、民意调查等,掌握地方政府和民众所关心的焦点问题,预测项目建设前后所存在的各种风险,以及应急预防措施,从项目建设的社会风险稳定性方面充分论证项目建设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编制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组织专家评审会并取得评审意见,负责获取政府部门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风险等级的批复意见函和备案文书,为项目核准提供政策性依据为项目核准提供政策性依据。
项目所在地:浙江省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
标段信息
1. 中海油绍兴诸暨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服务 标段
标段(包)编号:ZJFGS-ZJDC-FW-C002/01
发标日期:2025年04月03日
主要技术规格: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合同生效之日起3日(日历日)内,提交《中海油绍兴诸暨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大纲,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日历日)内,提交《中海油绍兴诸暨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送审稿。送审稿提交10日(日历日)内,组织专家评审会,专家评审会后10日(日历日)内,提交《中海油绍兴诸暨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正式版,取得项目所在地政法委的备案,获得备案政法委所在地同级政府批复意见函。
交货数量:
招标范围:
出资比例:
生产能力:
资格要求:1.资质要求:应答人须是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1)应答人为企业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2)应答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和总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应答,同时参与应答视为应答无效;(3)应答人为事业单位的,应答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4)应答人须具有浙江省委政法委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构备案证书。2.业绩要求:应答人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至少有1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服务业绩;业绩需提供业主联系方式及合同证明文件,合同证明文件至少包括合同封面、签字盖章页、工作范围描述相关页等相关资料,时间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3.须成立时间满1年(含1年)以上(提供世界或者国内首创产品的企业、市场无类似可替代产品的企业、或现有供应商因自身业务调整成立的全资/控股的子公司除外)。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5年04月03日 至 2025年04月11日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此项目登录后查看联系方式
相关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