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新建黔江至吉首铁路重庆段地质勘察监理招标公告

2025-04-03

新建黔江至吉首铁路重庆段地质勘察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黔江至吉首铁路重庆段地质勘察监理,由重庆市政府批准建设,黔江至吉首段高速铁路已纳入重庆市三年滚动计划,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铁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重庆市。

2.2 项目概况与规模:

新建黔江至吉首铁路(以下简称黔吉高铁)位于重庆市东南部、湖南省西部,是渝厦通道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成渝至粤港澳大湾区高速客运通道的组成部分。线路自在建渝厦高铁黔江站引出,途经重庆市黔江区、酉阳县、秀山县,湖南省湘西州花垣县、保靖县、吉首市,接入既有张吉怀铁路吉首东站。线路全长约224.2 km,其中重庆市境内152.6 km,湖南省境内71.6 km,桥隧占比94.8%,设计速度350km/小时;项目估算总投资约454.3亿元,其中重庆境内309.3亿元,湖南境内145亿元。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约258万元。

2.4 招标范围:

新建黔江至吉首铁路(重庆段)设计范围内工程地质勘察监理工作(定测阶段、补定测阶段及重大变更)及相关配套服务工作。

2.5 铁路工程地质勘察监理的主要内容:
2.5.1 对工程地质勘察进行现场监督。
2.5.2 验收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2.5.3 审查工程地质勘察工作的以下方面是否符合有关规程、规范和勘察合同的要求:
(1)勘察任务书;
(2)勘察设备、人员配置;
(3)勘察手段、方法和程序;
(4)调查测绘范围、内容和精度;
(5)勘探点数量、深度和勘探工艺;
(6)水、土、石试样数量,取样、运输和保管方法,实验内容和方法;
(7)原位测试和水文地质实验的内容、数量、方法;
(8)原始资料(包括地质调绘观察点卡片、钻探日志、物探记录、原位测试记录、水文地质实验记录、水土石化验报告等)、勘察报告及图件。

2.5.4 配合施工过程中对地质勘察问题的调查分析。
2.5.5 根据国家、国铁集团、原铁道部现行、有效的规范、规程、规章及相关文件完成地质勘察监理其他相关工作。

2.6 监理目标:

2.6.1 进度控制目标:督促勘察单位采用合理的勘察工艺和工序,确保项目在约定的合同工期内完工。

2.6.2 质量控制目标:符合国家、行业及中国国家铁路集团相关文件规定及技术标准、规范要求。

2.6.3 安全控制目标:应严格按照《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639号令) 执行,无安全事故发生。

2.6.4 文明施工控制目标:合格并满足国家及重庆市的相关要求。

2.6.5 投资控制目标: 根据审核后的地勘大纲要求,据实核实地勘工作量,严格控制勘察设计投资。

2.6.6 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目标: 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保、水保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并确保项目所处地的环境及沿线水域不受污染和破坏。

2.7 服务期限:

与地质勘察设计工作同步,从中标后至勘察设计单位定测及补充定测、重大变更设计阶段勘察工作完成,以及配合施工过程中对地质勘察问题的调查分析工作完成止,计划建设总工期约5年。(采购人可根据工程实际,重庆市、国铁集团及审批进度要求调整工期,地质勘察监理单位须按要求同步调整)。

3.政府采购工程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1.2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3.1.3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1个设计行车速度250km/h及以上的高速铁路项目地质勘察或地质勘察监理业绩。

3.1.4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人应于2025-04-11 17:30:00(北京时间)前发布澄清。
5.投标文件递交的内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04-28 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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