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丹徒区2025年居家适老化改造产品“焕新”行动项目征集公告
2025-04-03项目名称:镇江市丹徒区2025年居家适老化改造产品“焕新”行动项目
预算金额:26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本项目响应报价采用优惠率报价,0%≤优惠率<100%,超出该范围的响应无效。
采购需求:
详细内容及要求见第四部分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 12月31日或项目涵盖的服务全部履行完毕,以先达到终止条件情形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2.2本项目属于服务类项目,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行业主要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请对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详见附件)。
2.3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9〔2014〕68 号)要求,监狱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和戒毒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4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自202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供应商应具有适老化改造的项目业绩,需上传合同扫描件。业绩需同时包含以下内容:
(1)开展设施改造:包含“地面和门改造”、“如厕洗浴设备改造”、“厨房设备改造”、“卧室改造”、“物理环境改造”业务中的一项或者多项;
(2) 智能监测、适老辅具配备业务中的一项或者多项。
三、获取征集文件
时间:自征集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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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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