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襄阳市中西医结合医院臭氧水疗仪、皮肤物理治疗设备(多功能激光光电治招标公告

2025-04-03
项目名称:襄阳市中西医结合医院臭氧水疗仪、皮肤物理治疗设备(多功能激光光电治疗仪)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8万元

最高限价:48万元

采购需求:一标段:购置臭氧水疗仪(25万元);二标段:皮肤物理治疗设备(多功能激光光电治疗仪)(23万元),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1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要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含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根据《湖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实施方案》(鄂财采发[2020]5号)的要求,有需求的中小微企业中标后可以自愿选择相关金融机构,凭政府采购合同进行政府采购合同融资。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1、所投产品中涉及第二类医疗器械,供应商(包含所投医疗器械的生产制造商和代理商)须具备合格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注:如果所投产品不涉及第二类医疗器械,不用提供);所投产品中涉及第三类医疗器械,供应商(包含所投医疗器械的生产制造商和代理商)须具备合格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注:如果所投产品不涉及第三类医疗器械,不用提供)。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4月7日至2025年4月1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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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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