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经开区排水设施排查整治完善工程一期—2024年汛期积涝点整治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2025-04-031.1项目名称:合肥经开区排水设施排查整治完善工程一期—2024年汛期积涝点整治工程项目
1.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1.3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同意合肥经开区排水设施排查整治完善一期工程项目立项的批复》(合经投[2024]67号)
1.4招标人: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1.5项目业主: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1.6资金来源:自筹
1.7项目出资比例:100%
1.8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合肥经开区排水设施排查整治完善工程一期—2024年汛期积涝点整治工程项目施工
2.2招标项目编号:2025BFJGZ00761
2.3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5BFJGZ00761
2.5建设地点: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
2.6建设规模:本工程为合肥经开区排水设施排查整治完善工程一期—2024年汛期积涝点整治工程,根据立项文件及前期对接成果,项目概况如下:项目包括五个子项,分别为:蓬莱路与方兴大道交口积涝点、青龙潭路下穿铁路积涝点、蓬莱路下穿铁路积涝点、紫云路三联学院南门积涝点、方兴大道积涝点的经开区部分。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提标改造排水系统、新建排水管道、建设海绵城市源头减排设施、道路开挖及恢复等工作。
2.7合同估算价:5274.46万元
2.8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9招标范围:本项目包括五个子项,分别为:蓬莱路与方兴大道交口积涝点、青龙潭路下穿铁路积涝点、蓬莱路下穿铁路积涝点、紫云路三联学院南门积涝点、方兴大道积涝点的经开区部分,涉及排水工程(包含d2000顶管)、绿化工程、结构工程、电气工程及市政道路工程等。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提标改造排水系统、新建排水管道、建设海绵城市源头减排设施、道路开挖及恢复等工作。
2.10项目类别:工程施工
2.11质量标准:合格
2.12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项目经理要求:
(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2)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其他要求:无。
3.1.3投标人业绩要求:无。
3.1.4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35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
3.1.5财务要求:无。
3.1.6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方总数量不超过2家;
(2)联合体各方均须具备3.1.1投标人资质要求;
(3)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3.1.6信誉要求;
(4)承担同一专业施工任务的投标人组成联合体的,联合体任意一方承担的合同工作量占比不得低于30%;
3.2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其他要求: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04月04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4月24日11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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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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