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医务室药品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
2025-04-02顺德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医务室药品采购项目。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内容:本次项目采购医务室用药品一批,具体采购要求详见附件一:《顺德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医务室药品采购项目的采购内容及采购要求》,采购内容详见附件二:《顺德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医务室药品采购清单》。
2、项目规模:本项目合同最高限价为人民币(大写)贰拾伍万元整(¥250000.00)。
3、定标依据:本次项目以投标人的投标单价总报价为定标依据。
4、合同签订说明:
(1)中标人必须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完成合同签订工作,中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合同签订工作,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2)本次项目合同期为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
三、投标人须知:
1、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必须是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投标人投标时需携带原件备查,或提供政府官网查询的链接网址,或提供政府官方微信二维码扫描)。
(2)本项目不受理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在本校招标采购过程中未履行中标人义务的供应商及其关联公司进行投标。
(3)投标人资质:投标人须依法取得有效期内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须在投标时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必须响应本次项目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及招标要求,不允许负偏离,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3)投标人中标后不得放弃履行中标人义务,中标人如放弃中标资格或不履行中标人义务的,将列入学校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中标人自放弃中标资格之日起三年内中标人以及中标人设立的其它关联公司参与本校所有校内采购项目投标及供货资格。
(4)投标文件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符合诚实信用、客观真实原则,若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属于违法行为,将列入学校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中标人自放弃中标资格之日起三年内中标人以及中标人设立的其它关联公司参与本校所有校内采购项目投标及供货资格。有违法所得的,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的,将上报公安等有关部门处理。
3、合格的货物:
(1)“货物”是指投标人制造或组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货物等。投标的货物必须是其合法生产、合法来源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价格、有效期、售后服务等要求。
(2)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货物,其质量、技术等特征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标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及用户需求。
(3)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任何不合格的货物,由此产生的费用及相关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投标人应保证本项目的投标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果投标人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须在报价中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并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相关证明文件。如因第三方提出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侵权之诉,则一切法律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四、开标时间:2025年4月11日上午10:00。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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