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四号线PIS系统LCD显示屏更新改造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03
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符合以下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在中国合法注册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承诺提供现场服务时作业人员具备工作所需的特种作业资格(高处作业和低压电工),并提供承诺书(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的颁发机构需为应急管理部门);

3.投标人近5年(2019年至今)具备2项(含)以上的LCD显示屏供货业绩,其中至少1项(含)的业绩(LCD显示屏部分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投标人为LCD显示屏原厂或具备原厂授权),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验收证明、结算报告等);

4.投标人需结合《项目准入承包商安全资格审查方案》(附件五)提供方案所需材料,经我司审核合格,符合项目安全准入条件;

5.投标人没有处于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其他要求:本项目不接受挂靠、联合体单位参与投标。如投标人曾经为招标人提供相关服务但被评估为不合格或存在不良记录的,将有可能被拒绝参与本项目;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企业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

请符合上述条件的潜在投标人于2025年4月10日15:00前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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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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