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眉山市洪雅县 2024 年库区和移民安置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洪雅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洪发改〔2024〕115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洪雅县河道管护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洪雅县河道管护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眉山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洪雅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洪发改〔2024〕115 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洪雅县中山镇、洪雅县止戈镇。
2.1.2 建设规模:整治总岗山水库补水工程 2179m;整治及新建渠道、排洪沟共 4 条
2.1.3 建设内容:本项目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工程量清单与施工图纸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1.4 总投资:2843.65 万元
2.1.5 计划工期:300 日历天
2.1.6 资金来源及比例: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比例:100%
2.1.7 标段划分:1 个标段,具体划分为: 施工 1 个标段
2.2 招标范围
2.2.1 本次招标标段名称:标段
2.2.2 招标范围与内容:本项目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工程量清单与施工图纸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2.3 合同计划工期:300 日历天
2.2.4 工程质量要求:质量满足国家现行规程规范和标准、设计文件及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的要求,质量等级达到合格。
2.2.5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2.6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近3年(☑已完工的 □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 □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或新承接的)1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2022 年4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 1200 万元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项目),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合同标段中的1个(具体数量)合同标段投标。招标人 □允许 ☑不允许投标人拟派的同一批项目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在1个及以上标段任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2025-04-04 00:00起至2025-04-11 23:59(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04-24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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