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银保信乌兰察布数据中心110kV变电站工程项目监理项目三次招标公告

2025-04-03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银保信乌兰察布数据中心110kV变电站工程项目监理项目(三次)已由乌兰察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乌发改批字〔2024〕1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银行保险信息技术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现针对本项目委托组织本项目监理工作的相关招标工作,并由招标人签订中标合同,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人:中国银行保险信息技术管理有限公司。

2.2招标人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

2.3资金来源:招标人自筹(比例100%)。

2.4招标内容及招标范围:

(1)占地面积:3281.3平方米,86.35米*38米。

(2)主要建设指标:

1)变电站建筑面积:1395平方米;

2)110kV接入条件:GIS户内接入;

3)主变规模:本期建设3×63MVA主变,电压等级均为110/10kV;

4)110kV进线:本期建设2回(一回来自于满达变电站,一回来自益武堂变电站);

5)10kV出线:本期建设主用20回,通过已建成的不同物理路径至机房楼。
6)下级10kV馈线10kV无功补偿装置:本期新建的每台主变配置2组10kV电容器,2#主变压器装设2组5Mvar电容器,1#、3#主变压器分别装设一组4Mvar电容器和一组6Mvar电容器,本期无功补偿容量共计30Mvar,每段 10kV 母线配置一套接地变及小电阻成套装置。

7)园区配套:变电站供水水源取自园区自来水管网,雨污水排放到园区管网,变电站道路与园区合用。

8)土地状况:园区内建筑及相关配套已经完成,变电站周边沥青道路已完成,变电站占地区域为铺装地面。

9)建设范围:110kV变电站及配套全部建成。

10)施工总投资:约6700万

11)计划开竣工(本处竣工指实施、送电、验收、接维、移交全部完成)日期:2025年6月1日—2026年5月1日(计划时间,实际日期以最终合同约定为准)。

12)监理服务期限:2025年6月1日——2027年8月1日(计划时间,实际日期以最终合同约定为准)。

13)质保服务期限:工程接维验收后2年。

2.5 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察哈尔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国银保信乌兰察布数据中心项目园区内东南角。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标包号

标包名称

采购内容

中标人数量

招标控制价

标包1

中国银保信乌兰察布数据中心110kV变电站工程项目监理项目(三次)

本项目监理工作。

具体内容及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1个

161.85万

2.7质量标准要求:建设工程项目达到建设工程质量验评合格标准。

2.8工期要求:计划开竣工(本处竣工指实施、送电、验收、接维、移交全部完成)日期:2025年6月1日—2026年5月1日(计划时间,实际日期以最终合同约定为准)。

2.9技术标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即在开标后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2.1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八部委令第20号)等相关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在我国境内有效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遵守我国的法律、法规和条例(须提供营业执照等)。

3.2投标人应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无违法违规记录。违法违规记录是指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须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期间对以上3项内容的查询截图。信用中国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5。

3.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须提供相关资质证书)。

3.4 2019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至少具有3个成交金额大于或等于60万元的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变电站项目监理服务业绩。

注:(1)变电站项目不包括检修、拆除。(2)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须体现采供双方名称、盖章、采购标的、日期、成交金额等评标所需的所有必要信息。

3.5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在本单位,注册专业包含电力工程,须提供此证书)。

3.6投标人须书面承诺以下内容:

(1)中标后不将本项目分包或转包。

(2)拟派项目团队全部成员均为我单位正式员工。

(3)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投标文件中所有内容均真实有效,我单位对其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情况,自愿承担相应责任。我单位若在本项目中中标,在招标人组织的供应商履约评价中如被评价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或出现其他不良行为,自愿接受招标人暂停合作、列入黑名单等处理。

3.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4月4日00:00:00时至2025年4月25日09:30:00时(北京时间包含法定公休日、节假日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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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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