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南航通航陆上直升机安全监视系统集成方案及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03

南航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现对陆上直升机安全监视系统集成方案及设备采购项目进行询比采购。

1、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陆上直升机安全监视系统集成方案及设备。

1.2 项目编号:CZ20

1.3 项目类别:服务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项目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

序号

采购内容

采购数量

(单位:套)

单价限价

(单位:万元,人民币)

总价限价

(单位:万元,人民币)

备注

1

陆上直升机安全监视系统集成方案及设备

1

13.3

13.3

其中集成方案费用不超过4.9万元,设备费不超过8.4万元

合计

13.3

 

注: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固定金额采购模式。供应商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或总价)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最高单价限价金额和最高总价限价金额,是用户单位根据2025年实际使用量和2025年核准的预算金额核算所得,最终结算应以具体签署的合同约定为准。

1.6 服务地点及服务期限:

序号

服务内容

服务地点

服务时间

1

供应商需提供给南航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一套满足后者陆上直升机安全监视系统建设要求的系统集成方案,同时提供实现该方案的硬件(支架和导线除外),并协助后者装机,供应商负责该系统的调试,确保系统运行满足系统建设要求。

系统交付后,供应商负责提供一年的免费系统运行保障服务

广东珠海

或双方同意的南航通航Ka32直升机在广东省内的其它作业点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月内交货完毕。

1.7 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5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 本项目只接受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或采购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询比文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

1.9本项目提供的产品/服务应符合中国现行各项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管理规范等规定及要求。本项目鼓励使用低碳、新能源、节能、环保产品。

2、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如分公司参加本次询比,须取得总公司的授权。(注意:须提供分公司、总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分公司自身满足以上要求的证明材料以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授权文件请按照响应文件格式五要求填写。如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及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供应商,则须提供合法有效的所属国/地区(含港澳台)的公司商事登记证明或证书扫描件及中文译本,并应附有供应商或其负责人的签章(境外及港澳台地区供应商所提供的任何书面文件均应符合此项要求,下同)。

2.2供应商为本次采购标的物的合法制造厂家或代理商,若为制造厂家,其代理商同时参与本项目的,代理商不得通过符合性审查;若为代理商,则必须取得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若多家代理商同时提供唯一授权,唯一授权代理商均不得通过符合性审查。(注意:须提供制造厂家的证明材料,要求能够充分证明其具有合法生产权利及生产能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设备数量、设计人员数量、拥有的设计软件、设计的类似系统在航空类企业应用的证明;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厂家满足上述要求的证明材料及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2.3 分支机构(分公司)以自己名义参加本次询比的,不得使用法人(总公司)的资质与业绩。

2.4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次询比项目。分支机构(分公司)与法人(总公司)、同一法人(总公司)下设的多家分支机构(分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次询比项目。

……

3、询比文件的获取

3.1 获取询比文件时间:2025年4月7日早上8:30分至2025年4月11日下午17: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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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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