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自然资源部汕头海洋中心2025年度监测专用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03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12(登录后查看)

2、项目名称:自然资源部汕头海洋中心2025年度监测专用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人民币79.15万元

4、最高限价:人民币79.15万元

5、采购需求:

(1)项目内容:

序号

采购标的

单价限价

(人民币,万元/台)

数量(台)

总价(人民币,万元/台)

交货期

1

氧化还原电位计

1.00

2

2.00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个月内完成设备的安装、调试并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

2

10L球阀式采水器

0.80

2

1.60

3

大型超声波清洗机

0.60

1

0.60

4

数显滴定仪

0.60

1

0.60

5

COD消解仪

0.40

2

0.80

6

赶酸仪

1.20

1

1.20

7

pH计

0.30

1

0.30

8

恒温培养箱

0.80

1

0.80

9

干燥箱

0.50

1

0.50

10

显微镜

20.00

1

20.00

11

绞车

2.00

2

4.00

12

无人机飞行平台与配套云台相机

20.00

1

20.00

13

电磁探测仪

6.00

1

6.00

14

手持测深仪

0.50

2

1.00

15

盐度计

8.00

1

8.00

16

手持GPS

0.25

3

0.75

17

信标机

4.00

1

4.00

18

手持气象站

1.00

1

1.00

19

潮波仪/波浪仪

6.00

1

6.00

(2)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用户需求书》。

(3)项目属性:货物类。

(4)投标人须对所有货物和服务进行整体投标,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投标都被视为无效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双方所有权利义务履行完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采购包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采购包标的物所属行业:工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书面声明函);

(3)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

(4)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函);

(5)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函);

(7)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提供书面声明函);

(9)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书面声明函);

(10)供应商已领购本项目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4月4日至2025年4月1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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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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