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新能源汽车城翠湖片区开发利用研究服务比选公告

2025-04-02
一、比选条件

现新能源汽车城翠湖片区开发利用研究服务项目需进行公开比选,凡具备条件并有兴趣的潜在供应商均可参加。

二、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1.项目名称:新能源汽车城翠湖片区开发利用研究服务

2.采购人:河南空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3.项目地点:位于先进制造业集聚区,紧邻比亚迪厂区、国际陆港和智造城,西邻豫州大道、北邻商登高速、南接淮海路。

4.项目概况:规划范围约6平方公里,其中“淮海路-徐州路-竹贤北路-游龙路”围合区域约5平方公里、“竹贤西街-竹贤北路-游龙路-黄海路”围合区域约1平方公里,业态布局涵盖住宅、商业、厂房/办公、公共服务等。

5.服务范围:根据城市发展需求及政府规划方向,对新能源汽车城翠湖片区进行统筹规划研究,包括但不限于针对翠湖片区的功能策划、空间布局、城市形象、实施策略展开研究等服务。

6.服务期限:自签署服务协议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所有工作。

7.质量要求:顺利完成前期开发利用研究工作,编制的成果文件应符合并达到规定的深度要求,并通过采购人及相关主管部门审查。

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人员、专业能力(提供承诺书)。

2.人员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的正式员工,须提供在投标企业办理的劳动合同(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4年12月以来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业绩要求:供应商需至少提供2项类似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注:类似业绩指自2022年01月01日以来承接过的城市设计、国土空间规划项目的服务业绩。

4.财务要求: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提供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应提供自企业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信誉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自2022年01月0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和行政处罚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提供承诺书);

(2)供应商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相关信息,若供应商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失信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查询时间为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后,相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查询时间);

(3)自2022年01月01日以来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承诺书)。

(4)供应商应保证其相关承诺、人员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或其他弄虚作假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参与比选资格。如成交的,则成交无效,除承担采购人经济责任损失外,采购人保留诉讼的权利(提供承诺书);

6.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比选【提供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2)参加比选活动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为供应商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在供应商企业办理的劳动合同(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4年12月以来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7.本次不接受联合体方式参与比选。

四、比选文件获取须知

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 4 月 3日至2025年 4 月 7 日,每日上午09:00至12:00时,下午14:30至17:30 时(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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