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安福县枫田采区河道砂石加工、装卸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03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安福县枫田采区河道砂石加工、装卸服务项目

最高限单价:8.58元/吨(含税价)

招标需求:

序号

项目内容

分筛粗加工、装载总量

最高限单价

(元/吨)

招标需求

1

根据《吉安市泸水河道采砂规划》(2022-2026年)对安福县枫田可采区(枫田车江采区、枫田沙洲采区)范围内砂石进行分筛粗加工、装载服务

约23万吨

8.58(含税价)

详见招标文件

第七章

注:各投标人报价时以单价报价。

注:分筛粗加工、装载总量约23万吨,数据来源于吉安市泸水河采砂规划(2022-2026年)剩余数量,项目结算按成品砂石实际销售量。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特别注明:现有场地的临时用地手续有效期至2025年9月25日,到期后如未能顺利办理,则合同自行终止不再履行双方义务责任,所有损失双方各自承担,招标人和中标人双方互不追究责任。)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备注:投标人在资格审查环节中推行信用承诺制,投标人在招标项目资格审查环节提供了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详见投标人信用承诺函)后,可不再提供以上证明材料。

2、其他条件

(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标活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3)本项目分为三个包(A包、B包、C包)采购,按 A-B-C顺序开评标。注:各投标人均可同时参加 A 包、B 包、C包投标,采取兼投不兼中原则,评标顺序从 A包至 B包、C包,在 A包中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可以参与B包、C包的投标,但不得成为 B包、C包推荐中标候选人。

(4)投标人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三、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4月3日至2025年4月10日,时间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不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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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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