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全要素通信供电保障系统开发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2025-04-03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全要素通信供电保障系统开发技术服务

二、项目编号:2024-

三、项目概况:

内容

单位

数量

分布式微电网实训系统

1

UPS电源实训系统(交流不间断电源实训系统开发)

4

开关电源实训系统(直流不间断电源实训系统开发)

4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方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投标人须提供最近一年内任意6个月(投标时间截止前)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不需要纳税或缴纳社会保障金的投标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书面声明,军队单位不作要求,代缴社保证明材料和个人所得税不予认可。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以上内容的承诺书及截图均需提供。

(八)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九)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在履约环节不得违法分包和转包,一经发现存在违法分包、转包行为,分包转包和被分包被转包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十一)被授权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登记人为法人代表可不提供,登记人为股东的提供公司章程)。

(十二)投标人须提供近三个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军队单位、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

五、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单位:

(一)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且截止开标日未被移出的;

(二)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三)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且截止开标日未被移出的;

(四)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五)投标人被列入军队或政府采购失信名单且未过处罚期的。

六、招标文件申领时间

(一)申领时间:2025年04月07日至04月11日,每日上午9:00  至11:0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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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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