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汽车金融巡库及发票预警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03
一、项目名称、招标编号

汽车金融巡库及发票预警服务项目

二、项目简介

汽车金融巡库及发票预警服务项目:充实我行汽车金融业务巡库力量,提升巡库覆盖面及时效性,同时增强对质押车辆预警监控手段。

采购内容:同时提供以下服务:

1、全国范围内的汽车金融经销商巡库盘点;

2、汽车金融经销商发票核验查询及预警服务。

本项目选取中标单位数量:1家。 

合同期限:2年,合同到期后双方无异议可有条件续约1年。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三、合格投标人、投标产品的基本资格要求:

(一)合格投标人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清晰)。

3)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提供近6个月内任一期依法纳税和近6个月内任一期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证明)。

4)截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三张页面查询结果截图)。

5)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从2022年1月1日起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重大事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有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三张页面查询结果截图为准。

6)投标人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在近3年内(从2022年1月1日起至今),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含企业名称和法定代表人)在“高级检索”“案由”“刑事案由”内选择“贪污贿赂罪”的查询结果截图为准(查询结果无行贿犯罪记录)。

7)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从2022年1月1日起至今),投标人及其关联实体(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子公司、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与串通投标相关的违法记录,也未从事过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行为(提供承诺函)。

8)投标人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提供承诺函)。

9)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

10)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其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提供承诺函)。

1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

12)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招标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提供承诺函)。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是对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须提供有效证明文件进行证明。

四、招标文件发售:

发售时间:2025年3月10日起至2025年3月14日止,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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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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