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高端手术显微摄像系统(激光共聚焦显微镜)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02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高端手术显微摄像系统(激光共聚焦显微镜)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330

最高限价(万元):330

采购需求:高端手术显微摄像系统(激光共聚焦显微镜)1套,接受进口;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交货(交付)期:合同签订后90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包1:(1)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意见的通知》(云财规〔2022〕13号)等。;(1)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高端手术显微摄像系统(激光共聚焦显微镜)采购项目: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包1】 (1)投标人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且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所投产品制造商(制造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作要求)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供应商如果是制造商(制造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作要求)且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所投产品为进口货物的,投标人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需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或提供制造商出具给总代理商的长期代理证书或总代理商出具的授权书以及售后服务承诺函(不接受二级以下授权,如果授权是二级的,必须提供上一级别的授权),提供相关进口产品授权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04-02 06:00至2025-04-11 23:59,每天上午0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