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西南油气田致密油气勘探开发项目部2025-2026年示踪剂(常规及长效)产出剖面测试技术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2025-04-0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南油气田分公司致密油气勘探开发项目部2025-2026年示踪剂(常规及长效)产出剖面测试技术服务采购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致密油气勘探开发项目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致密油气勘探开发项目部 ,建设资金来自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致密油气勘探开发项目部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致密油气勘探开发项目部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西南油气田分公司致密油气勘探开发项目部2025-2026年示踪剂(常规及长效)产出剖面测试技术服务采购。

2.2 项目概况:提供QHSE专业技术人员协助开展综合质量健康安全环保技术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协助开展工程(物资)质量、职业(员工)健康、安全生产(风险防控、防火防爆、防洪防汛、消防安全、井控安全)、环境保护、水土保持、节能、QHSE体系提升、人员安全素质能力提升(安全能力培训、事故管理、应急处置、QHSE宣传)、隐患排查(治理)、危险化学品(危险废弃物)监管、道路交通安全(车辆抽查)、高危(交叉)作业、承包商施工作业安全监管(作业现场安全风险管控、监督巡查)、反“三违”专项整治、“三同时”管理、返排液处理水质核查、资料收集(汇总)、系统填报、相关工作方案及应对措施编制等工作。为保证工作质量,通过室内、现场等方式进行有关质量健康安全环保技术支撑服务。招标人不承诺最低工作量。项目估算金额:3000万元(不含税)。

2.3 招标范围:(1)搜集相关基础资料,明确单井监测目的及必要性,完成详细的材料注入量及注入方式合理性的论证,和详细合理的取样方案,编制单井示踪剂(常规和长效)流体产出剖面监测的施工设计;(2)能够提供示踪剂技术服务所需的地面设备、材料、现场采集、压后返排及生产期间现场取样所需辅助设备,保障现场作业安全及现场作业合规化管理;(3)能够提供现场采集、验收、实验室样品分析检测原始数据、成果并出具解释报告;(4)能够协助招标方完成解释成果提交和相关数据归档。

根据招标人年度工作需要,对合同生效之日起两年内工作量,预计38口井,预估金额3000万元进行技术服务。甲方不对工作量做具体承诺,投标人在收到任务内一周完成实施前期准备工作,包括详细方案编制及现场施工准备;现场实施完成后能够保障样品采集完成后半月内提供初步样品分析结果,一月内完成流体产出剖面最终分析报告。中标人需根据招标人的安排保障示踪剂(常规及长效)产出剖面测试技术服务。

标段(标包)划分:

本次招标共  2  个标段,具体要求: 本次招标划分2个标段。标段一是常规示踪剂产出剖面测试技术服务,标段二是长效示踪剂(覆膜石英砂)产出剖面测试技术服务。投标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一个或多个标段投标,各标段进行单独评分排名,允许兼投兼中。

(1)标段一:常规示踪剂产出剖面测试技术服务

服务内容:通过常规示踪材料提供建立单井产出流体剖面。

预计金额:900万元(不含税价)。

(2)标段二:长效示踪剂(覆膜石英砂)产出剖面测试技术服务

服务内容:通过腹膜石英砂提供单井长期产出流体的动态监测,建立单井产出流体剖面。

预计金额:2100万元(不含税价)。

2.4 本次招标设置最高投标限价:单井费用价格执行西南油气田分公司指导价格标准(详见《SECTT示踪剂技术服务计价标准》《(覆膜支撑剂)长效示踪剂产出剖监测技术服务计价标准》),报价方式为在此指导价格标准的基础上,报整体下浮比例,且下浮比例须不低于5%(不含税),最多保留2位小数,否则投标将会被否决。【例如下浮6%、5.55%符合要求,下浮4%、3.225%不符合要求,投标将会被否决】。

标段1:常规示踪剂产出剖面测试技术服务

SECTT示踪剂技术服务计价标准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单价

直接费

   

(一)

动迁及值班费

   

1

检测车动迁费

元/公里

3

2

通勤车动迁费

元/公里

3

3

气样样品运输车动迁费

元/公里

8

4

检测车值班费

元/天

350

5

通勤车动迁费

元/天

350

(二)

人工费

元/天

1300

1

人工日费

元/天

700

2

差旅费

元/天

600

(三)

设备折旧费

元/井次

 

1

注入设备

元/井次

6610

2

取样设备(含钢瓶)

元/样

320

3

现场化验设备

元/井次

10680

(四)

材料费

   

1

每段气剂材料费

元/段

45000

2

每段水剂材料费

元/段

25000

3

每段气、水合注材料费

元/段

60000

(五)

检测费

   

1

气样标定费

元/组

6370

2

单独气样检测费

元/组

47170

3

单独水样检测费

元/组

47170

4

气、水剂样检测费

元/组

35380

间接费

 

间接费=直接费×15%

设计与解释评价费

元/井次

33000

1

设计费

元/井次

3000

2

解释评价费

元/井次

30000

备注:本标准含直接费、间接费及设计与解释评价费三部分。

技术服务总费用=直接费+间接费+设计与解释评价费

(一)直接费

直接费含动迁及值班费、人工费、设备费折旧费、材料费与检测费等

1.动迁及值班费

动迁及值班费=检测车动迁费单价×动迁距离+通勤车动迁单价×动迁距离+样品运输车动迁单价×动迁距离+检测车值班单价×值班时间+通勤车值班单价×值班时间

动迁距离为往返距离,检测车、通勤车和样品运输车各按1辆计取。

2.人工费

人工费=人工费标准×现场服务天数

人工费含人工日费及差旅费,费用标准为1300元/天(2人),现场服务天数为压裂酸化泵注时间(常规酸化1天,大规模体积压裂按2段/天、不足一天按一天计取)和取样时间(按设计要求计取)。

3.设备折旧费

设备折旧费=注入设备费+取样设备费+现场化验设备费

设备包括注入设备、取样设备和现场化验设备,其中注入设备和现场化验设备按井次计费,取样设备按样次计取。

4.材料费

材料费=Σ(各段示踪剂材料费)

单价按阶梯计价,示踪剂注入段数≤8段按标准计取,8段<示踪剂注入段数≤20段,超过8段部分单价下浮10%,示踪剂注入段数>20段,超过20段部分单价下浮20%。

5.检测费

单独使用气剂时:检测费=气样标定费单价×标定组数+单独气样检测费单价×检测组数(标定组数=气剂示踪剂注入段数×气剂样品数÷10,余数向上取整;检测组数=气剂样品数÷10,余数向上取整)

单独使用水剂时:检测费=单独水样检测费检测费单价×检测组数(检测组数=水剂样品数÷10,余数向上取整)

气、水剂合注时:检测费=气样标定费单价×标定组数(同单独使用气剂标准)+气、水剂样检测费单价×检测组数(检测组数=(气剂样品数+水剂样品数)÷10,余数向上取整)。

(二)间接费

间接费=直接费×15%

(三)设计与解释评价费

均按标准计取井次费用。

     

注:1、上述计价标准金额为不含税,材料费、其他运费、现场服务费用、检测费用、人员成本等完成本项目服务内容和要求的一切相关费用均严格执行西南油气田分公司控制单价标准。

2、投标人在计价依据的基础上,报价下浮比例不低于5%(不含税,最多保留两位小数,示例:下浮6%、5.55%符合要求,下浮4%、3.225%不符合要求),否则投标将会被否决。结算时计价依据中单价按照“1-投标报价下浮比例”进行结算。

标段2:长效示踪剂(覆膜石英砂)产出剖面测试技术服务

(覆膜支撑剂)长效示踪剂产出剖监测技术服务计价标准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单价

备注

直接费

   

含动迁、运输及值班费、人工费、材料费与检测费

(一)

动迁及值班费

   

动迁距离为往返距离

1

通勤车动迁费

元/公里

2.50

 

2

材料运输费

(覆膜石英砂)

元/吨.公里

0.65

 

3

通勤车值班费

元/天

350

 

(二)

人工费

     

1

压裂现场服务

元/天

2150

按4人倒班(含高级监督1人、工程师2人,通勤司机1人)

2

取样现场服务

元/天

850

按2人(工程师1人,通勤司机1人)

3

差旅费(非驻井住宿)

元/天

150

 

4

上井补贴(含餐补)

元/天

100

 

(三)

设备及耗材费

   

设备及耗材费含现场取样设备及气相取样膜等耗材(或水相取样瓶及取样箱)

1

现场取样设备

元/套

10619

含1套设备及留井工具(特制取样工具+两个短接);

2

取样膜等耗材

元/样

240

取气样时

3

取样瓶及取样箱

元/样

65

取水样时

(四)

材料费

     

1

覆膜石英砂

元/吨

12426

单价按阶梯计价,详见备注第2点

(五)

检测费

   

见备注第3点

1

气样标定费

元/组

4896

 

2

单独气样检测费

元/组

36220

 

3

单独水样检测费

元/组

36220

 

4

气、水剂样检测费

元/组

27168

 

间接费

   

间接费=直接费×15%

设计与解释评价费

     

1

设计费

元/井次

1900

 

2

解释评价费

元/井次

19000

 

备注: 1.以上价格为不含税价格。 2.覆膜石英砂12426元/吨为基础价格,单价按阶梯计价,覆膜石英砂注入吨数≤48吨,按标准计取,48吨<覆膜石英砂注入吨数≤120吨,超过48吨部分单价下浮10%,覆膜石英砂注入吨数>120吨,超过120吨部分单价下浮20%。 3.检测费用计费规则:   ①单独使用气剂时:检测费=气样标定费单价×标定组数+单独气样检测费单价×检测组数(标定组数=气剂示踪剂注入段数×气剂样品数÷10,余数向上取整;检测组数=气剂样品数÷10,余数向上取整)。   ②单独使用水剂时:检测费=单独水样检测费单价×检测组数(检测组数=水剂样品数÷10,余数向上取整)。   ③气、水剂合注时:检测费=气样标定费单价×标定组数(同单独使用气剂标准)+气、水剂样检测费单价×检测组数(检测组数=(气剂样品数+水剂样品数)÷10,余数向上取整)。 4.此价格表为气水两相产剖监测服务价格表,仅包含一个批次的取样及检测报告费用,如长期检测,将结合甲方要求,提供多次取样及检测服务,长期取样及检测服务费用据实结算。

       

注:1、上述计价标准金额为不含税,材料费、其他运费、现场服务费用、检测费用、人员成本等完成本项目服务内容和要求的一切相关费用均严格执行西南油气田分公司控制单价标准。

2、投标人在计价依据的基础上,报价下浮比例不低于5%(不含税,最多保留两位小数,示例:下浮6%、5.55%符合要求,下浮4%、3.225%不符合要求),否则投标将会被否决。结算时计价依据中单价按照“1-投标报价下浮比例”进行结算。

2.5 服务地点:川渝地区或指定服务区域,需前往现场进行技术支持。

2.6 服务期限:本次招标有效期两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签订两年合同。

2.7 服务要求: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8 定标原则: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7.4.1 定标原则)。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本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允许分包。

允许代理商投标,具体要求:若投标人是代理商的,须出具针对本项目的代理资格授权委托书。同一家原始技术服务商仅能授权一家代理商代理本项目,不允许出现两家或者两家以上的投标人为同一家原始技术服务商的代理商,且原始技术服务商和代理商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否则原始技术服务商和代理商的投标均将被否决。

*3、人员资格要求:

(1)投标人企业负责人及分管安全生产人员应具备由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如应急管理机关颁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或者《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提供证书扫描件;

(2)投标人需提供拟投入本次项目的人员配置清单,人员均为自有人员;

(3)项目经理1人,须具有石油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

(4)技术负责人1人,须具有石油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或本岗位累计工作时间满2年,提供学历证书或劳动合同(工作年限以劳动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日期,截至开标日期的整年年限为准,不足整年的不计入工作年限,在其他公司的工作年限不予认可);

(5)现场人员总数不少于5人(含现场作业负责人、技术人员及现场作业人员),其中技术人员学历本科及以上),其中①现场作业负责人需具备不少于3年的示踪剂生产剖面施工作业经验,提供加盖公章的工作简历、在职证明,以及由其他业主方出具的证明其参与过示踪剂生产剖面施工的施工单等有效证明资料;②技术人员学历须为本科及以上,提供学历证书。

注:以上所有配置人员均须提供身份证,投标人与其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以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距离投标截止日近1个月的社保证明(社保缴费证明是指,由社保部门出具的主要人员在该投标人单位最近1个月缴费证明,退休人员提供聘用合同,无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

*4、业绩要求:

近年( 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示踪剂产出剖面技术服务不少于1口井。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合同对应发票和甲方出具的项目验收材料予以证明。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资料须反映出项目名称、用户名称、服务内容、服务地点、服务期限、测试井次等,必须真实可靠,具体形式不限。

*5、财务要求:

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

需提供经审计的财务证明资料: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近两年中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组成审计报告的内容;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相关财务证明资料。

*6、信誉要求:

*6.1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6.2 投标人2022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违法、违规不良记录;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因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在和招标人历史合同履约中存在因商业欺诈、产品质量问题等实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行为;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或取消交易资格;

*6.3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

*6.4 投标人没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的情形。

*6.5 投标人在开标当日不得在存在以下情形:

(1)投标人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开标当日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以上6.1-6.4条款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承诺,6.5条约定要求以开标当日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招标专业机构协助评标委员会将通过“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资质、资格强制要求的政府发证机关官方网站方式核查投标人信誉及所提供的证书、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核查投标人有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异常、有无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形。

*7.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满足技术要求中的*号条款。

以上“*”号条款,如不满足,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 2025 年4月3日至 2025 年4月11日23:59:59(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按项目售价为 200 元人民币/标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为2025年 4 月 24 日8时 4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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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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