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尾水深海排放2号管项目(海域段)挖泥船舶、抛锚艇租赁招标公告

2025-04-03

公告截止时间:2025-04-08 16:00:00

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尾水深海排放2号管项目(海域段)

挖泥船舶、抛锚艇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所属项目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尾水深海排放2号管项目(海域段)(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所属地人民政府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挖泥船舶、抛锚艇租赁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中交水利水电建设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工程位于宁波市镇海区甬江出海口北侧海域,西侧为1号排放管,东侧为在建杭甬高速宁波三期项目第SG01标段项目临时施工栈桥。本项目新建海域段排海管总长约5.07km(其中海上段长约5Km),设计规模19万m³/d,管道始于已建排海1号管的高位井,向东依次穿越临时施工栈桥,金塘大桥西通航孔航道,到达规划深海排放口。管道采用单根钢管DN1800海域沉管施工方式施工。

2.2包件划分及招标范围:

因宁波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尾水深海排放2号管项目(海域段)施工需要,经我公司研究决定对该项目挖泥船、抛锚艇舶租赁进行招标。具体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需求一览表”。本次招标不分包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

(3)设备要求:投标人需提供招标要求的船舶数量。

(4)其他要求:必须是中交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供应商库中的合格供应商,不接受被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和中交上海航道局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的供应商。

(5)体系认证要求:投标人需提供可查询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6)出口管制合规。【投标人】知晓【招标人】被美国政府列入贸易管制名单的情况,承诺在本项目中拟提供给【招标人】的【产品/软件/技术】不受美国《出口管理条例》及美国其他相关出口管制规定的管制。【招标人】从【投标人】获取【产品/软件/技术】的行为不会违反美国出口管制的相关规定。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单位法人代表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

3.4 本次招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3.5 本次招标不分包件。

3.6 至投标截止时间,若投标人出现以下情况,其投标将被拒绝:

(1)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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