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龙江化工有限公司20万吨/年纯苯装置解析气优化利用项目工程总承包(EPC)三次招标公告
2025-04-03黑龙江省龙江化工有限公司20万吨/年纯苯装置解析气优化利用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黑龙江省龙江化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龙江化工有限公司20万吨/年纯苯装置解析气优化利用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2.2建设地点:大庆市大庆高新技术开发区林源园区。
2.3建设规模:新建动力站(1×60t/h 燃气蒸汽锅炉,包括燃气锅炉房、配套的给水、烟风系统等附属设施)一个及公用工程辅助设施,全厂工艺及热力管网新增配套管线工程的设计、采购和施工(EPC)。
2.4最高投标限价:4300万元。
2.5质量标准:达到项目一次验收合格,施工合格率100%;采用的技术规范、工程验收标准及要求符合现行的国家、行业规范标准及招标人相关要求等。
2.6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0月30日。
2.7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基础设计,包括批复基础设计范围内全部工程的详细设计(含详细设计、非标设计、设备采购技术服务、竣工图编制、数字化交付等)、全部工程内容的设备及材料采购、施工、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设备监造、设备运输、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调试、指导开车、保运至开工运行正常连续产出合格产品72小时后等全部工作内容。主要内容包括:①E-设计部分:按照石油化工规范标准深度要求及批复的基础设计内容,完成工程的详细设计,满足现行设计规范,满足现场施工和生产装置长周期平稳生产运行要求。根据实施过程中的设计变更及相关现场资料、设计文件,完成项目竣工图(生产装置包含一套三维电子版)编制、数字化交付。②P-采购部分:包含详细设计范围内全部工程的设备、材料的采购。③C-施工部分:包含详细设计范围内全部工程内容的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包括拆除与恢复)、施工、三查四定消缺、竣工验收及资料归档、质量保修期内的问题处理等工作。
2.8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3.2业绩要求: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今(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1项合同额4000万以上的石油石化类装置(EPC)总承包业绩(投标人须提供业绩合同关键页扫描件,至少应包括合同封面页、内容页(包括项目名称、工程规模、承包范围、合同金额等)、签订日期及双方盖章页、交工证书或竣工报告或发票等能够证明上述业绩要求的材料。若在合同中不能明确显示的,投标人须提供技术附件或图纸或由发包人或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补充证明材料且加盖发包人单位公章或相关主管部门印章,否则其项目业绩无效)。
3.3信誉要求
3.3.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3.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4月3日17时00分00秒至2025年4月8日17时00分00秒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4月14日13时0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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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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