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江苏省洪泽湖粮食储备直属库有限责任公司库区新建智能检化验室及地坪维修等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0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鹿鸣公司池塘尾水治理项目已由盐城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以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盐政服投资备〔2024〕10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标人为盐城市农业水利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鹿鸣公司池塘尾水治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盐城市东台市、大丰区东川垦区。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池塘生态化改造、泵站2座、进水渠1条、拦水土坝2座、导流墙4座以及其他附属工程。建设工期为2个月。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对应投资金额:鹿鸣公司池塘尾水治理项目,具体内容以设计施工图和招标文件为准。最高投标限价为:659.250022万元。

2.4本合同工程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5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3.1.1资质证书:投标人须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1.2业绩要求: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额300万元及以上的养殖尾水治理或水环境综合治理或生态河道整治工程等类似施工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的有效期自2021年1月1日(以竣工或完工验收时间为准)起至投标截止日,须提交的材料及要求,见投标人须知3.5。

3.1.3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3.1.4.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大丰区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3.1.4.2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3.1.4.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3.1.4.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3.2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2.1项目负责人资格类别和等级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拟任项目经理为一级建造师时,须提供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并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相关规定),并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目前无主体工程在建(须符合苏水基〔2016〕17号文规定,投标人出具承诺并加盖公章)。

3.2.2其他要求:

3.2.2.1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2.2.1.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2.2.1.2投标人拟任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

②项目负责人虽有在建工程,但符合以下情形之一,并经该在建工程发包人书面同意,且再无其他在建工程;

(a)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b)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c)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d)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e)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注: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正在施工或新承接(以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为准)且未经竣(完)工验收的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认定其有在建工程。投标人须按第8章中《项目负责人投标承诺函》格式要求,提供《项目负责人投标承诺函》。符合条件②所情形之一的须提供原发包人书面证明,载明所符合的情形,表明同意投标人参加其他项目投标。

3.2.2.2.投标申请人代理人及投标承诺的项目部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2024年12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3.2.2.3投标项目负责人若中标,不因任何情形而更换,且出勤率不少于80%,如发生更换或出勤率少于80%,按招标文件约定进行违约扣款。

3.3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本次招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获取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简称“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4月28日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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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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