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济南热电集团有限公司2×66万千瓦先进燃煤机组供热项目汽车卸煤沟区域及3号转运站彩钢板供货安装工程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2025-04-03
1. 采购条件

采购人:山东电力工程咨询院有限公司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  济南热电集团有限公司2×66万千瓦先进燃煤机组供热项目  

建设规模:  2×660MW超超临界二次再热燃煤发电机组  

本次采购合同工期:开工时间(第一台机组主厂房浇注第一罐混凝土):2023年6月28日,两台机组均完成168小时满负荷运行移交生产时间:2025年6月。

2.2 采购范围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采购范围

工期要求

备注

01

汽车卸煤沟区域及3号转运站彩钢板供货安装工程

汽车卸煤沟区域及3号转运站彩钢板的设计、供货、安装、检验、工程验收移交生产、消缺、质保期服务,配合消防等政府部门验收取证,工程竣工档案验收、达标投产等工作。

进场日期:2025年4月30日(暂定,具体以发包方通知为准);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6月10日。

 

注:采购范围以采购文件第二卷为准。

3. 应答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资格条件

(1)应答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应答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应答人近36个月内(含,自首次响应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应答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6)应答人没有处于采购人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2 专用资格要求

(1)具有住建部颁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工程设计轻型钢结构工程专项甲级资质;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应答人近36个月内(含,自首次响应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8个月(含,自首次响应截止日起往前推算)在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4)应答人应具有近5年内(自首次响应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至少2个建筑高度25米以上的大型工业与公共建筑外围护项目且合同额不小于500万元的供货施工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承包范围、签字页)、竣工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5)应答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类似工程管理业绩,具有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专业)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项目安全管理人员提供有效的安全资格证书;

(6)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采购人发售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04月03日至2025年04月11日全天。

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贰佰元整(¥200.00),采购文件一经售出,无论响应人是否报价,采购文件费用概不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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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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