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灵新大道南延线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轻质泡沫混凝土采购招标公告

2025-04-0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灵新大道南延线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已由广州市、南沙区两级单位财政资金,资金状况较好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中心,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灵新大道南延线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项目物资轻质泡沫混凝土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邀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灵新大道南延线工程位于南沙万顷沙镇南部,北起灵新大道改扩建工程的终点(十八涌北),沿线跨越十八涌、十八支涌、十九涌共3条河涌,终点止于二十涌北,全长2.85km,改扩建工程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红线宽度60m,双向6~8车道,设计速度60km/h。新建3座跨涌桥(140m、175m、155m)、1座水闸(总净宽24m)、生态堤222m,配套双向4车道施工便道3.12km(含396.4m/3座钢便桥),拆除十九涌水闸。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桥梁、排水、交通、照明、电力、管线综合、绿化、临路工程、生态堤及水闸工程等。本工程使用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方式)。

2.2招标内容:本次招标内容为轻质泡沫混凝土,共1个包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投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符合投标物资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生产企业、经销商。

3.2生产/供应能力要求:投标产品满足招标方要求。

3.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3.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提供至少一种规格物资的检验报告或质量证明资料。

3.5供货业绩要求:提供至少一份同类物资供货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公司注册时间不足一年的无需提供。

3.6履约信用要求:不接受在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中的处于限制交易期的处罚期内的投标单位。不接受在中铁广州工程局及下属单位以往招投标过程及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纠纷的投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年04月3日至2025年04月8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 11 时 30分,下午 14 时  00  分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领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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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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