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品牌广告设计及制作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02
1、项目编号:FJS

2、招标服务名称、数量及主要要求:详见招标内容一览表及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3、资格条件

3.1投标人应为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2投标人的售后服务体系应涵盖招标人县级及以上所在区域提供服务的能力以及投标人具备招标人县级及以上机构的配送能力,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3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完整的财务报告或者提供由企业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资信证明文件提供原件)。

3.4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内(不含投标截止当月)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3.5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内(不含投标截止当月)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3.6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及提供投标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须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查询记录截图);不属于“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查询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记录截图);不属于“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的查询记录截图),未提供以上查询记录截图的不视为无效投标,以评标委员会通过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的信用记录为准。

3.7投标人在与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无重大合同违约、无泄露工商银行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无违反工行相关规章制度的重大情形;没有列入工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或负面行为清单中,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8投标人须就在职人员中是否存在有工商银行离职人员任职的情况进行说明,若有任职的须说明任职信息并承诺相关任职情形对本项目不构成实质影响;须提供承诺函或说明(格式自拟)。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子项)项下的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10投标人应具备与项目需求相称的业务能力和水平,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转包,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12投标人需承诺同意招标人按《集中采购供应商管理办法》、《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等制度进行供应商管理并执行,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5年4月2日]至[2025年4月10日](节假日除外)[每天8:00~12:00,15:00~17:30](北京时间);

5、招标文件(纸质版或电子版)售价均为20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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