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城东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及工程竣工结(决)算审核标段招标公告
2025-04-031. 项目简介
1.1项目名称:南京城东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 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及工程竣工结(决)算审核
1.2招标人:江苏金陵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1.3招标代理机构: 南京城市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1.4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项目概况: 南京城东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主要内容包括:污水处理厂扩容工程,规模10.0万m3/d,全厂污泥脱水和污水消毒工程,规模45万m3/d。扩容工程出水水质满足江苏省《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40-2022)A标准中排放限制要求,厂界大气污染物浓度执行江苏省《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40-2022)二级标准。厂区内新增进水泵房、沉砂池、生化反应池、二沉池、砂滤池、消毒接触池及加药间、尾水泵房及中水泵房、鼓风机房、污泥浓缩池、脱水机房、除臭滤池等,包括但不限于土石方、桩基、地下工程、支护、土建、装饰装修、水电安装、通风空调、消防、材料设备采购安装、绿化、军用光缆迁改、拆除工程等全部建设内容工作。本项目设计规模为大型。工程建安费约33641.6万元。
2. 招标范围及相关要求
2.1招标范围: 南京城东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及工程竣工结(决)算审核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南京城东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建设全过程造价控制及相关咨询服务,对本项目工程竣工结(决)算进行审核并出具工程造价咨询报告及财务决算(含固定资产清单),如项目后续需要政府审计,则投标人应配合招标人并提供技术支持至政府审计工作结束。
2.2最高投标限价(%):42(以苏价服(2014)383号文件中“施工阶段和竣工结算阶段”收费标准和苏价费(2010)284号收费标准(决算金额的0.1%为基础),以两个收费文件标准的42%作为招标限价。)
2.3服务期限:720天
2.4服务地点:南京
2.5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执行国家、行业的规范和标准,缺项部分参照地方标准执行。
2.6合同估算价:175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企业资质:
①投标人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若为联合体投标,则此项仅针对联合体牵头单位)
②投标人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质。(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若为联合体投标,则此项仅针对承担财务决算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单位)
(2)财务要求:①投标人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能力,无不良经营行为。提供近三年(2021)-(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注册会计师协会备案二维码、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财务报表附注)。财务会计报表不得出现保留意见,实收资本不得少于本项目合同估算价的2倍,至少两个年度的净利润为正。②投标人注册资本不少于项目合同估算价的3倍,提供营业执照。(上述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若为联合体投标,则此项仅针对联合体牵头单位。)
(3)项目负责人要求:
①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旧版为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若为联合体投标,则项目负责人应为拟在本标段承担造价咨询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单位的正式员工)。
②财务负责人要求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财务负责人应为拟在本标段承担财务决算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单位的正式员工)。
③投标人须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财务负责人近六个月(2024年9月至2025年2月)投标人为其连续缴纳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凭证。(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高校设计院或军队等事业编制人员无法提供社保证明,须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组织或编制主管部门出具的人员编制核准证明材料。若省市相关部门有政策允许社保缴费中缴费金额为零或者非到账状态等情况,在提供政策文件的情况下,视同有效)(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若为联合体投标,则养老保险金参保证明应符合上述人员要求单位出具)
(4)资审业绩:投标人近5年[2020年4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类似业绩,类似业绩为:投资总额不少于18000万元的污水处理厂或净水厂或自来水厂或给水厂工程或市政污水管网(泵站)工程造价咨询项目(含跟踪审计或结算审计或财务决算)业绩。须提供合同作为业绩证明材料,所有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有效日期以投标人提供证明业绩材料的相关合同日期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若合同无法体现投资总额的以项目批复为准。注:资审业绩与评分业绩不可兼得。(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业绩均认可。)
(5)信誉承诺:
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承诺:(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承诺书)
①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②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③投标人近1年[2024年4月1日(含)以来]没有因违法经营和不正当竞争被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或纪监委处罚;
④投标人未被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或纪监委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6)信用要求:投标人信用等级须达到AA级及以上。(提供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信用报告概述页,江苏省内的投标人由“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登记注册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江苏省外的投标人由注册所在地信用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的信用服务机构或由“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登记注册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若为联合体投标,则此项仅针对联合体牵头单位进行评分。)
(7)报价要求:投标人报价低于27.3%时,须同时提交能充分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说明及相关依据。如投标人未提交或经评委会评审,不认可投标人提交的报价说明的,一律评定为废标。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须同时满足下列①、②、③、④、⑤条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编入投标文件):
①联合体的牵头单位须为拟在本标段中承担造价咨询任务的单位,联合体人数不超过2家;
②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并编入投标文件中,同时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③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将均做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⑤联合体牵头单位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发售时间:2025年4月3日至2025年4月10日,上午8:30至11: 00,下午14:00至17 :00(节假日除外)。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04-16 14:30:00。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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