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南浔古镇旅游服务配套提升项目(冰雪运动馆及配套工程)-周边道路配套工程(二期)招标公告

2025-04-03

 1.招标条件

南浔古镇旅游服务配套提升项目(冰雪运动馆及配套工程新建项目) 已 湖州市南浔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 以 2208-330503-04-01-272134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自筹 ,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 ,项目业主为湖州南浔四象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湖州南浔四象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南浔古镇旅游服务配套提升项目(冰雪运动馆及配套工程)-周边道路配套工程(二期) 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51974 万元,工程概算11853.81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7657.18 万元,建设规模:总项目分一二期实施,项目道路全长约1246.736米,规划红线宽26米,与相交道路交叉口均采用平面交叉。道路等级为支路。本次招标项目为二期工程。本次招标道路全长约447.166米,设计范围为桩号AK0+000至AK0+447.166,实际实施范围为桩号AK0+015.092至AK0+432.608。其余道路范围实施见一期工程 ,建设地点: 位于湖州市南浔区硬长漾单元的东北部,项目西起湖浔大道,向东途经刘盆漾路、环漾路北段,东至太阳路起点 。

2.2招标范围: 包括道路、给排水、绿化、路灯及交安工程等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 约960.1042万元 。

2.3施工总工期:11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 。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5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6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6.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6.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自  /  年 /   月  /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 业绩 ;

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 3.5  (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7 ■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 ( □职称:  /  ),■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 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高级技术职称,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仅限于园林绿化或风景园林或园林建筑或环境艺术或园林工程或古建筑园林专业;

□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  年 / 月 /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业绩 ;

■  3.8 建造师证书及B类证书接受有效合法的电子证书。建造师证书和B证必须在有效期内,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试点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 。

(三)其他:

■3.9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 名,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规定要求;

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22  年 4 月  24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5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3.16  (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

4.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4.2□采用评定分离,■不采用评定分离。

5.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 年 4 月 24  日 9 时 3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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