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长宁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6-2030年)》编制单位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2025-04-02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CZH

2.采购项目名称:《长宁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6-2030年)》编制单位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人:长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及金额:财政资金;采购预算:290000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

本项目共1个包,采购《长宁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6-2030年)》编制单位服务采购项目。(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1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7.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8.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投标截止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磋商文件获取

磋商文件自2025年04月03日至2025年04月10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通过网上办理获取。

本项目磋商文件有偿获取,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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